济宁交警公布2起终身禁驾人员典型案例

2016-09-30 10:46: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李丹

  大众网济宁9月30日讯记者 李丹)今天,济宁市交警部门针对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的5名终身禁驾人员的2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发布。这些案例再一次给广大驾驶人敲响了警钟。车祸猛于虎,每一位驾驶人都应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等待交警处理,切莫耍小聪明触犯法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被抓获。

  2014年9月5日20时20分许,邱某某驾驶无牌客货车沿105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651KM+900m处,与行人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邱某某驾驶无牌客货车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2014年10月28日邱某某被办案民警抓获。

  经调查,邱某某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金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金刑初字第226号判处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醉驾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被当场抓获。

  2015年4月26日22时许,李某某醉酒后驾驶鲁RX6***号轿车载着吕某某沿枣曹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45KM+100m处时,与同向行驶朱某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致电动自行车人朱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某肇事后驾驶鲁RX6***号轿车逃逸。被值班民警堵截抓获。

  经调查,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死亡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金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5)金刑初字第201号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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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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