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液态有机溶剂动态配气装置配置标准气体
对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检定
大众网济宁10月21日讯(通讯员 李昌兴 李韦)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作为交警部门判定驾驶人员是否酒后驾驶的重要执法工具,其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近日,受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济宁市计量所化学室技术人员对其送检的10台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集中检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检定规程,首先使用液态有机溶剂动态配气装置配置3种不同浓度的标准气体,然后使用配置的标准气体对送检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一一进行认真检定,对超差仪器进行调试,确保数值在允许误差之内,并出具检定合格证书。
通过对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进行周期检定,更好地保障了市民良好出行,促进了驾驶员安全行驶,为交警部门公正、透明执法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也为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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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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