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交警曝光一批大货车超限超载典型案例

2017-05-10 18:12:00来源:大众网济宁频道作者:

  大众网济宁5月10日讯  自3月16日起,济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大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开展已近两月,然而仍有一些大货车驾驶员心存侥幸,顶风而上。今天济宁交警部门再次曝光一批治理大货车超限超载典型案例。

  北湖交警大队典型案例:

  2017年5月1日晚18时许,济宁市交通警察支队北湖新区勤务大队民警在临菏路治超点与交通局、公安特警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时,查获一辆由张**驾驶的鲁HR***2(挂车号为鲁H***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按照联合治超程序押送该车至停车场进行进一步称重核实,经查该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46吨,称重后该车辆总重85.14吨,存在超载50%以上不足100%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我们对其作出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员张**5月5日来治超点接受处罚并对货车卸货转运,将该情况抄告给违法车辆主管单位。

  任城交警大队典型案例:

  2017年5月5日04时,济宁市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二十里铺中队执勤民警联合交通局、公安特警在105国道联合治超站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时,发现查获一辆由张**驾驶的鲁HR***8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遂按照联合治超程序对该车进一步称重核实。经查该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46吨,实际总质量83.08吨,存在超载50%以上不足100%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我们对其作出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新交警大队典型案例:

  2017年5月2日20时14分,济宁市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北二环执勤时,查获一辆由尚**驾驶的鲁HR***2、鲁H***3挂的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按照联合治超程序,对该车辆进一步查实,经查该车辆存在超载50%以上,100%以下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第1款,民警当场依法暂扣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我们对其做出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员尚**接受处罚并对货车卸货转运后将该情况抄告给违法车辆主管单位。(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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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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