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要求小区停车位要改变“只售不租”

2015-10-07 08:26: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传胜

    大众网聊城107日讯(记者 王传胜 通讯员 梁兆坤)今年两会期间,潘鸿海委员提交了《关于业主汽车停放小区自我消化解决的建议》,聊城市住建局答复,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系列措施,其中,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改变“只售不租”的行为,把小区车位以合理的价格租售给业主。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品质越来越高,全市私家车数量急剧猛增,“行车难、停车难、管理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小区内车辆充斥路面,拥挤不堪,路面双向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挤占、破坏人行道和绿化带的混乱局面较为普遍,还有的小区停不下车,就直接放在小区之外的道路和场地上,这些现象既影响小区正常秩序,也影响市民群众的出行,同时还带来安全隐患。停车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停车乱的问题突出。

经聊城市住建局调查,造成停车难、停车乱的根源,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发展速度高于预期,规划车位配置比例低于社会发展速度。在小区内部,市城区建成并已交付的小区已达到150个,业主的车辆和规划车位配比失调,车位规划设置与私家车增速不匹配,而小区外部没有规划的公共停车场。

另外,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小区的广大业主是责任主体,而物业企业则是服务主体,小区内的停车秩序管不管,该怎样管理?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和共有部位应不应该改建?这些小区内发生的重大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小区内的全体业主进行表决,物业公司是无权处置的。而业主公共意识受客观因素的影响还有待于提高,导致业主大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是造成“停车难、停车乱”的原因之一。

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结合我市的实际现状,聊城市住建局做了以些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小区圆桌会议和“物管进社区”的大型公益活动,集中探讨和解释小区“停车难”的问题;积极倡导业主决策制度。在市政府颁布实施《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专题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广泛呼吁社会各界从正面引导小区业主如何集中表决小区内的公共管理事务;集思广益,努力维持停车秩序。考虑业主有停车的需求,要求物业企业在一些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在保障生命通道畅通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划分出车位,保障业主停车;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对一些新建还有空余车位(库)的住宅小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改变“只售不租”的行为,以合理的价格租售给业主。

停车问题是系统问题,还需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为此聊城市住建局建议:要从长期规划建设入手,积极编制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在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的情况下,建设和预留停车场地;在住宅小区要适当增加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置比例,力争在3-5年内不落后,对老旧住宅小区,鼓励和支持通过合理的程序,在不影响整体环境的条件下,改建或扩建小区停车场地;建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通过增建补建、整合资源等多种办法,加大停车泊位的供应量,缓解停车供求矛盾;建立小区党支部、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相结合的“四位一体”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小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之间充当组织者、监督者和协调者的角色,组织发动业主通过业主大会集体决策,共同参与并管理小区公共事务,协调解决业主停车和物业服务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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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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