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从今年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

2017-03-29 17:17:00来源:大众网作者:袁志威

  聊城市民政局局长韩更大做客市长热线

  大众网聊城3月29日讯(记者 袁志威)29日上午,聊城市民政局局长韩更大做客市长热线,现场接听市民来电并回答记者提问。韩更大就有关市民关注的提高低保补助标准问题作了介绍。

  韩更大介绍,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另外,长期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韩更大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去年的400元提高到420元,补助水平不低于252元;全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去年3050元提高到3600元,月补助水平不低于180元。同时,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63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200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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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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