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季度处罚178家环境违法企业 罚款480余万元

2017-04-17 08:06:00来源:烟台日报作者:

   近日,市环保部门发布了一季度全市环境保护情况。一季度,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2天。全市依法对178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罚,罚款480余万元,申请5400万专项资金治理与修复蓬莱市化工总厂片区土壤污染。

   今年,我市还将完成市区120台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和28个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并加快推进蓬莱市化工总厂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蓝天白云达86天

   一季度,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2天,同比减少1天,优良率为80%,同比减少0.2个百分点,“蓝天白云”天数达86天,同比增加15天,位居全省第二。影响市区空气质量的两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出现改善,一项污染物浓度同比相同,一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出现恶化。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3%;二氧化硫(SO2)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4%;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相同;二氧化氮(NO2)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恶化14.7%。

   在水环境质量监测中,一季度,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26条重点河流42个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平均值为20.87毫克/升,同比改善32.9%;氨氮(NH3-N)浓度平均值1.37毫克/升,同比改善60.8%。

   5400万元专项治理土壤污染

   为加快推进蓬莱市化工总厂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今年,我市对片区约20万平方米试点场地进行了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检测工作。该试点项目争取到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00万元,目前,正在围绕制定详细修复方案做进一步论证。

   一季度,我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将全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范围由各类园区扩展至全市,同时,将列入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项目完成时限全部调整为2017年,确定到2017年底,完成全市所有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全市所有燃煤机组、10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在强化水污染防治及水源地保护中,目前,莱阳市已制定出台有关五龙河流域水质限期整改达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十二大”治理工程,明确了治理时间节点。

   一季度,我市持续加大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市依法对178家违法企业立案处罚,罚款480余万元,责令12家企业限产停产,对2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行政拘留4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

   全年淘汰市区120台分散燃煤锅炉

   今年,市环保部门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拓展企业燃煤锅炉替代方式和渠道,确保全年完成市区120台分散燃煤锅炉淘汰和28个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同时,结合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和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评级工作,年内完成1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对于强化水污染防治,将综合采取环保约谈、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工程推进、综合治理等手段,强化对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流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加快实施已确定的10大类23项重点工程,坚持“一河一策”,紧密结合河流沿岸的产业特点和污染来源,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力争年底前,大沽夹河和五龙河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在加快推进蓬莱市化工总厂片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中,今年6月底前完成修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机构招标,年底前完成整体工程量的20%。

初审编辑:张其天

责任编辑:李鑫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