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青年可申请"鲁青基准贷" 创业享50%贴息

2016-05-21 14:01:00来源:大众网淄博频道作者:丁稳 陆冰

    大众网淄博5月21日讯(记者 丁稳 通讯员 陆冰)日前,记者从共青团淄博市委获悉,2015年,“鲁青基准贷”项目帮助42名创业青年争取到基准利率贷款3755万元。2016年,共青团淄博市委将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鲁青基准贷”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助力小微企业发展。40岁以下的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可申请贷款额度为贷款额度30-120万元,并享受50%贴息。

  “鲁青基准贷”面向在淄博市范围内创业的40岁以下青年创业者。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申请贷款企业属于初创型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即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高利润行业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鼓励的行业以外的所有企业。申请贷款企业注册时间须在八年以下。企业产权清晰、制度健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急需资金扶持。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低碳环保、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贷款企业就业带动能力强,安置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以上(职工总数100人以上的达到15%以上),带动5名以上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据了解,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申请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周期、借款用途、偿债能力、申请额度等要素确定企业贷款额度,额度为30—12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申请企业贷款按时还本付息后,按照放款时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要求详见《山东省青年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如申请“鲁青基准贷”贷款,申请企业需要按照“鲁青基准贷”贷款条件和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向共青团淄博市委提出申请。共青团淄博市委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向相应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推荐。经共青团淄博市委推荐的企业按照银行信贷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当地共青团组织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工作评审会确定放贷企业名单。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和手续,缩短审批时限,通过建立“鲁青基准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调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

  记者了解到,2015年已获得“鲁青基准贷”贷款的企业不能重复申请。“鲁青基准贷”贷款合作银行为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前,要确定某一合作银行作为贷款申请银行,并符合该银行贷款基本条件及鲁青基准贷的贷款条件,可提前电话咨询合作银行或直接到合作银行区县级支行问询。“鲁青基准贷”申请表填写好后,电子版发送至zbgnb@126.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盖章签字后送往当地区县团委或邮寄至共青团淄博市委工农青年部(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

  “鲁青基准贷”申请表(模板)可到淄博共青团网站(http://www.zbccyl.org.cn/)下载。咨询电话:共青团淄博市委3181385,人民银行淄博中心支行3169579,农业银行淄博分行2307845,邮储银行淄博分行3593909,农信社淄博办事处6720227。

初审编辑:宋婷婷

责任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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