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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烟"存在安全隐患 能否戒烟受质疑
2006-11-22 09:07:00 作者: 京华时报

戒烟产品“如烟”遭受质疑

戒烟产品“如烟”遭受质疑

戒烟产品“如烟”遭受质疑

  核心提示:在电视台上热播广告的戒烟产品“如烟”遭到质疑。“如烟”亦含有尼古丁,且尼古丁含量比普通香烟还高。厂家称是每口吸入烟碱的含量低于普通香烟。尽管含有烟碱,但“如烟”却不受烟草部门监管,而卫生部于12月底才能对外公布其安全性检测结果。

 


  尼古丁是一种可以让吸烟者上瘾的剧毒化学品,量达到一定程度可以致人死亡。然而,市面上一款名为“如烟”的戒烟产品亦含有尼古丁,而且尼古丁的含量甚至超过普通香烟所含的量。“如烟”果真如其所宣称的能戒烟,不会危及人体健康吗?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读者质疑:含高浓度尼古丁


  “‘如烟’所含的尼古丁量比普通烟还高,对人体真的无害吗?”11月5日,读者张先生向记者提出了疑问。


  “如烟”使用的烟弹所含烟碱(即尼古丁)量分别为16毫克/支(高)、11毫克/支(中)、6毫克/支(低)、0毫克/支(无)。“普通香烟只含有1.2-1.8毫克/支的烟碱,‘如烟’最高含量达到16毫克/支的烟碱,真的不会危及人体健康吗?”张先生表示非常不放心。


  11月8日,记者佯装消费者来到“如烟”西坝河专卖店。记者了解到,购买“如烟”还需根据烟瘾情况购买烟碱含量高、中、低、无的烟弹。“如烟”在使用说明书上分别用中文和英文标注了每支烟碱的含量,但中英文说明所称烟碱含量并不一致:中文介绍的每支烟碱高浓度的量为16毫克/支,而英文介绍的每支烟碱高浓度的量则为18毫克/支。


  “为何说明书烟碱含量前后不一?”“如烟”西坝河专卖店店长袁梦解释称,之前有关部门认为18毫克/支的量可能会危及人体健康,所以公司就将中文说明书改成最高16毫克/支。


  “‘如烟’有没有相关部门检测依据?”“肯定有啊,我们是经过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的。”“如烟”西坝河专卖店店长袁梦称,由于检测报告还未从公司拿过来,因此不能向记者出示。


  虽然未能出示权威检测报告,但袁店长对于“如烟”的戒烟功效非常自信:“这产品肯定能戒烟,若不能戒烟包退货。”


  ■厂家解释:吸量低于普通烟


  “我们每支烟弹虽然所含尼古丁的量比普通香烟高,但分解到每口的量则低于普通香烟。”据“如烟”公司总工程师韩力介绍,通常香烟盒上标识为1.1毫克烟气烟碱含量是指该种香烟每支吸入烟碱含量为1.1毫克,每盒烟的烟碱含量是22毫克(以20支计算中心)。“如烟”每支烟弹虽然最高含量达到18毫克,但通常习惯每支烟弹可以吸300口。也就是说,消费者最终每口吸入烟碱的含量肯定会低于普通香烟。


  对于韩力这一说法,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并不认同。许桂华向记者反问:“凭什么说每支烟弹可以吸300口?即使是真的吸300口,但谁能保证消费者每口吸入烟碱含量不超过1.1毫克,‘如烟’有何第三方权威检测依据?”


  韩力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公司确实没有相关部门对此方面的权威检测。但韩力强调,“如烟”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戒烟产品,绝对不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安贞医院戒烟专家杨小辉曾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尼古丁替代法虽然是世界卫生组织所认可的一种戒烟方法,但在该组织推荐的戒烟产品中,只包括口香糖、贴片、含片等5种形式,并不包括模拟烟型产品类型,而且市面上的尼古丁替代品一般并不含有如此高浓度的尼古丁。


  针对产品说明书中的烟碱含量中英文说法不一情况,“如烟”总工程师韩力与西坝河专卖店店长袁梦的说法完全相左。韩力称,烟碱含量18毫克也是在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内,16毫克和18毫克只不过是各地消费习惯不同而已。同时,他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说明书存在这种前后不一的问题。


  实际上,对于“如烟”安全性问题,不仅仅消费者无法知晓,就是连“如烟”总工程师及专卖店店长也难以自圆其说。然而,有关“如烟”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宣传依旧未停:“如烟”是一种非燃烧的香烟替代型产品,它与普通香烟的某些特点相似,能够提神、满足吸烟者的快感和多年养成的使用习惯,但 “ 如烟”又与香烟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该产品不燃烧、不含焦油、不含普通香烟含有的导致呼吸系统与心血管系统疾病460余种化学物质,去除了普通香烟中的致癌物质……

 

  ■专家说法:无权威检测依据


  “尼古丁含量达到1.2-1.8毫克就可以毒死小白鼠,你说‘如烟’会不会危及人体健康?”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桂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反问记者。

 


  对于“如烟”的安全性问题,许桂华并不愿过多提及,只要求记者参考卫生部今年5月29日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记者在卫生部网站上看到,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张斌在5月29日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如烟’是以尼古丁作为主要成分,制成由高到低浓度的烟草替代品,帮助烟民戒烟。大家知道,尼古丁(烟碱)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受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监管,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显然,尼古丁的使用要受法规的严格约束。目前,有关部门在对它进行严格的界定中,要找到一些管理办法,并寻求制定一些戒烟产品的管理法规。根据卫生部门的法律法规,这个产品必须要到卫生部门作安全性和毒理试验,对这个产品的生产环境、对人吸了该产品以后有没有危害,也要作卫生学和临床实验,我们也要求了生产厂家要和检测部门进行配合,由卫生部门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北京市烟草质量监督站杨站长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卷烟中的主要危害是焦油,烟碱是焦油中所含成分之一,烟碱就是平时所说的尼古丁。而尼古丁的危害是众所周知的。也就是说,不管是香烟还是香烟的替代品,只要其中存在烟碱,也就存在对人体的危害。只要把烟碱吸入到口中,就肯定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11月9日,北京朝阳医院副主任医师肖丹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尼古丁多大量会致人死亡是有个体差异的,而且也与进入人体速度有关。通常情况下,由嘴吸入的速度会比较快。根据“如烟”说明书介绍的所含尼古丁量,肯定会对人体存在安全隐患。


  相关:何为“如烟”


  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香港赛波特集团在京投资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如烟”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


  “如烟”由气流传感器、控制电路、执行电路、大功率集成电路、高频超声发声器、雾化腔罩、内置锂离子电池等微电子元件构成,通过现代微电子技术实现了气流感应、模拟烟雾、模拟烟气温度、随时待机等高科技人性化功能,同时令吸烟者在吸入烟碱雾滴的同时,感受到同吸食传统香烟一样的快感,从生物角度人性化地模拟了吸烟的整个过程,以时尚科技打造健康吸烟文化,被权威专家誉为现代微电子技术、生物技术与健康生活理念的完美结合。


  “如烟”通过高科技矽晶片和气流感应器控制烟雾输出量及工作状态,在“如烟”烟体内,低浓度烟碱液经超微雾化泵加压后进入雾化室,在高频超声波的震动场内临界雾化成0.5-1.5um左右的雾滴,再由吸入的气流分散成气溶胶的形式,形成模拟烟气的气雾,临界雾化条件是用加热的方式使液体表面张力减低至最易雾化的程度,模拟烟雾的同时也模拟了普通烟气的温度(50-60摄氏度)。它与普通香烟相似,能够提神并满足吸烟者的愉悦感和多年养成的心理习惯,进而真正实现了人性化的健康吸烟,同时模拟烟雾不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氢氰酸、丙烯醛、砷、铅、汞等有害物质,消灭了“二手烟”对周围人群的危害,进而真正实现了真实的人性化的吸烟过程。(以上内容摘自北京赛波特如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本报记者 叶永笔


  “如烟”身份引出监管尴尬


  “如烟”一直标榜自己是戒烟产品,却又与其它戒烟产品不同———一般的戒烟产品外包装上都会有“食健字”或“药准字”,但“如烟”的外包装上什么标识也没有。同时,“如烟”虽然不属于卷烟制品的范畴,但却是通过嘴吸食来实现其宣称的戒烟功能。正是由于“如烟”的身份扑朔迷离,存在安全隐患的“如烟”上市之路可谓是一路“绿灯”。连日来,记者采访多个监管部门发现,“如烟”身份之谜不仅引发监管尴尬,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如烟”一直标榜自己是戒烟产品,却又与其它戒烟产品不同———一般的戒烟产品外包装上都会有“食健字”或“药准字”,但“如烟”的外包装上什么标识也没有。同时,“如烟”虽然不属于卷烟制品的范畴,但却是通过嘴吸食来实现其宣称的戒烟功能。正是由于“如烟”的身份扑朔迷离,存在安全隐患的“如烟”上市之路可谓是一路“绿灯”。连日来,记者采访多个监管部门发现,“如烟”身份之谜不仅引发监管尴尬,还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如烟”成了三不管


  “如烟”中含有烟碱,它是否属于烟草部门监管范围之内?11月7日,记者就此对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了咨询。


  “关于‘如烟’的问题,我们现在无法给予任何解释。”国家烟草专卖局新闻处赵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没有“如烟”这一产品。


  “我们没有法律法规可以对其约束。”11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局危化司刘伟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只有在生产和经营尼古丁(烟碱)时,才需要领取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对于使用尼古丁(烟碱)的情况,国家尚无这方面法律限制。之前,国家安全监管局相关司已向国务院申请要求增加使用方面的许可。“国家烟草专卖局已就此事和我局协调过多次,但我们也无能为力,只能说这个企业老板是对国家目前法律法规了如指掌。”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许桂华介绍,在许多国家中,“如烟”这类产品归为药品类别,属于药品管理局管理。如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在2002年批准了5种帮助戒除尼古丁瘾的产品,其中4种产品即尼古丁口香糖、吸入剂、鼻用喷剂和尼古丁贴膏都含有少量的、有助于抵抗戒烟症状的尼古丁。在英国,尼古丁替代疗法的产品则属于处方药在药店进行销售。在一些欧洲国家,不含烟草的尼古丁产品在药房销售,供烟民选择作为戒烟产品使用。


  针对这一说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办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如烟”这一产品不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范围。


  “如烟”总工程师韩力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如烟”应该属于卫生部管辖范围。


  昨日,卫生部新闻办一位女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卫生部旗下中国疾控中心已对如烟的安全性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需12月底才能对外公布。


  按不按烟草税率


  11月9日,记者就“如烟”纳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一事采访国家税务总局时,对方在确认收到记者采访函后一直未给予回复。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因为相关部门没有把“如烟”明确划为烟草范畴,因此“如烟”确实不需要按烟草税率来执行。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处亦未就“如烟”能否刊登广告给予任何回复。而根据相关规定,烟草不得刊登广告。


  对此,“如烟”总工程师韩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一直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我们只不过是填补了法律空白,而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钻法律空子。”


  实际上,对于“如烟”安全性及监管问题一直在争论不休,但“如烟”的市场销售情况丝毫未受此影响。据“如烟”公司网站公布,至今年9月底,“如烟”在短短一年内市场销售额达到近10亿元。


  引发系列问题


  由于相关部门至今未给予明确表态,如烟仍在市场上销售。正因为此,它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江苏省淮安市烟草分公司缪开华认为,“如烟”产品会带来诸多社会问题。一是:“如烟”的广告阵容强大,广告效应明显,但在广告的实施过程中,有意识地夸大了“如烟”的功效,有误导消费者之嫌;二是戒烟成本太高。“如烟”分为雪茄型和烟斗型两种,其中雪茄型售价599元至1999元不等,烟斗型售价2800元至16800元不等,其烟杆功能相同,但质地不一,如1580元雪茄礼盒所配的为镀银烟杆,1999元雪茄礼盒所配的为镀金烟杆。消费者使用时,还需购买若干支烟弹。一支电子烟就值五六百元,对一般烟民来说可能是个“天文数字”。何况要想戒烟,也不是一支所能解决问题的;三是戒烟的周期太长。“如烟”自称如果达到最终控烟的目的有4个周期,完成这样的4个周期需要25个星期,即175天。也就是说,要想戒掉多年依赖的烟瘾,最少也得需要半年的时间,这半年时间,得让“如烟”从你口袋里掏走多少钞票,根本无法知道;四是价格过高,容易滋生腐败。无论从包装还是从价格上,“如烟”这个产品都很难让普通烟民能够接受。一款红檀木“如烟”烟斗的价格在6000元以上,是一个工薪阶层一年的薪水,想戒烟都戒不起。就连一款普通的18K镏金字的雪茄型“如烟”价格都在2000元以上.

编辑: 刘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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