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
站内搜索:
山东本月起执行新用电价格
2008-07-02 07:19:00 作者:记者杨传忠□通讯员侯婷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销售电价平均每度提2.6分,非居民照明用电每度降0.48分,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不变
    本报济南7月1日讯记者从电力部门了解到,7月1日起我省将统一执行新的电价政策,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6分/千瓦时,在维持居民照明等用电价格不变的基础上,以服务业为代表的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逆势大幅降低。

    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决定适当提高电价,全国销售电价水平拟平均提高3分/千瓦时。根据新政策,我省销售电价将平均提高2.6分/千瓦时,其中,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平均降低0.48分/千瓦时,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平均提高4.72分/千瓦时。

    针对火力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的情况,新政策将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1.75分/千瓦时。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亏损严重电厂的上网电价,并将新投产统调脱硫燃煤机组的标杆电价提高至0.3724元/千瓦时。另外,山东电网输配电价提高0.2分/千瓦时。

    本次电价调整后,当前煤、电价格矛盾得到缓解,有助于改善发电企业经营状况和提高生产积极性,从而保证夏季高峰及奥运会期间电力供应。此次调整降低了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水平,有利于我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另外,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不作调整,避免了电价调整对CPI指数的直接推动。
编辑: 赵永刚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