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三环节监管漏洞急需填上 信息发布、医院科室外包、不靠谱的医疗手段均应严格查处

2016-05-03 15:25: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

  截止到目前,百度无疑承载了最多的抨击。但其实整个事件中,监管的缺失对最后悲剧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从魏则西生前在网上发布的信息中就可以看出,正是在百度信息发布、医疗手法运用及科室外包三个步骤缺乏监管,才给了百度、武警二院和莆田系医疗机构可乘之机。

  疗法尚存很大争议

  便被用于临床治疗

  魏则西在网上写道,他在武警二院接受了生物免疫治疗,包括DC-CIK疗法,这就牵扯到了第一个关键信息—— —有争议的医疗手法的运用。其实DC-CIK疗法并未被权威研究认定有效果,因此目前不应被用于临床治疗,只有很少的一些临床研究。

  清华大学博士何霆认为,在免疫细胞治疗领域,我国目前缺乏具体监管措施。但国内确实有一些机构,在缺少大规模、正规的临床试验的情况下,直接就开始收费、推广DCCIK治疗。其中有一些机构也许是本着治病救人要紧的初衷,但也不乏一些人受利益驱动趁乱圈钱。而对这些行为,我国尚未进行有效监管,这也说明了卫生行政机关在疗法监管上的失职。

  此次事件中的第二个关键点,就在于武警二院作为三甲医院,却将科室承包给了莆田系医院。由于武警二院的部队背景,可理解为事件中存在部队主管部门、卫生监管机构监管的缺位。

  我国早已禁止公立医院外包科室,但由于部队医院不属于当地政府卫生部门管理,因此部队应该承担起监管责任。同时,丑闻缠身的莆田系医疗机构,如何能够承包三甲医院的科室,不禁让人发问,监管去哪里了?

  百度宣称未做广告

  法律定性也很模糊

  其实整个事件的起点,是魏则西一家在百度上搜到了武警二院“生物免疫疗法”的信息。新《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除百度应对这条信息负连带责任外,广告审查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都有可能存在失职行为。尽管对百度发布虚假广告的声讨一波接一波,但由于法律目前对互联网广告的定性存在模糊,相关部门对百度的行为也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问题还是出在“百度发的是不是广告”这个问题上。百度一方面每年拿着莆田系上百亿的“广告费”,另一方面却坚称自己只是提供搜索服务。这样一来,一旦出现违法信息,百度只需要承担“通知移除责任”,而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新《广告法》颁布前的多个司法裁判中,百度推广被认为是信息检索技术服务,不被认为是广告服务。即使在新《广告法》中,仍有表示“百度推广”是否属于广告服务,在争议之中。也可以说,只有彻底将百度推广纳入互联网广告范畴,相关监管部门才能对其进行严格审查。

  据法制晚报、财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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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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