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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信息产业部20日对短信息服务收费行 为进行明确规范,资费不透明、退订难等情况将得到根本改观。 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为提供短信服务进行各种 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特 别是为用户通过短信参与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节目提供服务时, 在告知用户使用方式的同时,必须明示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在提供短信息服务时,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必须事先向用 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 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擅改。严格按照用户要求的服务内容向 用户提供短信息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发送短信的数量和频次,不得擅 自改变收费方式和降低服务质量。对用户要求的单条即时短信息服务, 如因传输容量等原因需要回送多条短信内容的,只能收取一条相应信 息的信息费。 信息产业部要求,在受理用户投诉后,如15日内无法确定责任时, 移动通信企业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再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 协商解决。
5月15日前可用4种方式退订短信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5月15日前,用户编辑“0000”发送到 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查询到该经营者所有短信息服务订制情况及相 应资费标准,并可根据返回菜单选择退订。编辑“00000”发送到经 营者的服务代码,可一次性退订由该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 务。 此外,信息产业部鼓励各移动通信企业客服中心在进行用户鉴权 的前提下,提供代查询、代退订短信服务;并鼓励移动通信企业设立 指定接入号码,以方便用户实现对该企业代收费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 务的退订。
6月1日起免费提供信息费清单
据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自6月1日起,用户要求移动电话收费 单据上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的,移动通信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 者应免费提供。移动通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电话业务收费单据时,若 存在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代收的信息费,应同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 务业务经营者的名称、代码和代收金额,并注明“代收费”字样。 信息产业部要求,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经营者应自动记录短信息 的发送与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的电话号码或者代码并保存5个 月,并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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