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食品质量电子档案
2006-08-31 11:18:01
SRC-71
|
| |
|
|
|
本报济南5月8日讯(记者 郝爱萍 通讯员 靳明义)5月2日,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了我省个别生产加工粉丝的小企业掺 杂使假的问题后,引起了我省管理部门的重视。今天,省质监局召开 全省质监系统电视会议,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 业清理整顿工作。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主要是立即组织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所有食 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食品企业电子质量档案。对不具备 生产必备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存在一般性问题的企业要组织 专项整顿,限期整改,并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及时复查验 收。 据悉,为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的安全,省质监局将建立食品监管 长效机制。尽快出台《山东省原产地域产品管理办法》,加强对获得 保护的原产地域产品的监管;研究出台一批食品地方标准,为企业组 织生产和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建立食品质量专家队伍,负责分析 食品质量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对食品质量安全问 题做出科学鉴定。 质监部门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拨打“12365 质监热线”投诉和举报。 |
|
| 编辑:
wyf |
|
|
|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