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公司”的“内部文件”
9月4日下午1点多,一名外地男子突然跑到朝阳城管大队大屯分队举报:“你们不是抓小广告吗?我知道一个窝点有大量的广告,你们要是想查就跟我去!”经过队员们的初步了解,窝点位于安惠东里8号楼9单元的一个地下室内,现有约5名小广告发放者和两名打手留在屋内。接到举报后,大屯分队在向城管大队汇报后在举报人的带领下立刻赶往黑窝点。
这个小广告的黑窝点隐藏在一套4居室的地下室内,老板、打手和小广告散发者,共8人均被当场抓获。在现场队员们除了发现尚未散发的小广告30余万张及待售的各类药品10箱外,在墙上还意外地发现了其制定的严格的小广告发放规章制度,以及以前未完成工作定额者的检讨。
违反“纪律”写检查
记者在两张粘有透明胶带的检查中看到,一名叫刘乐的发放者写道:“因为我们昨天发报没有按照计划进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希望领导原谅我的所作所为,以后不会再犯,如果再犯罚300元。敬礼!”小广告散发者告诉记者,领导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醒大家不完成任务不但挣不到钱,还要受到处罚。这个“公司”的其他制度更是严格,而且细致入微。不仅有《公司章程》、《生活条例》,为了细化还制定了《公司制度》和《日常生活规则》等。记者在《公司章程》中看到上面赫然写着“永不落幕”的口号,对员工的发放工作更是进行了严格的界定,稍有闪失就要处以10元到100元的罚款。如:“报队在发放期间严禁漏报、跳发、不发、重发”等。而在《生活条例》中则规定了“每天早上5点整报队起床,起床到出门必须在二十分钟以内完成,不得拖延”的条款。在规程中,甚至还有要求“入户时要身轻如燕,健步如飞,做到一户一份,并且上下楼时脚步要轻,避免影响住户”的《专刊投递人员规章制度》,几大篇制度贴下来也占了整整半面墙。经了解,其内部奖惩制度也十分健全,一旦工作计划或者定额没有完成就要被处以20至100元的罚款。这次的举报者就是在这里“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而没有拿到一分钱!
挨打者揭老底儿
通过调查,城管队员得知:该小广告窝点雇用员工共12人(除捉获的6人外,还有5名女雇员,因不住在此处,暂未被抓获)。他们的月薪保底为每人200元,规定工作额度为每人每天必须发放小广告1000份。据举报者透露,这个被他们称为“公司”的小广告窝点曾先后出走多人,以前因未完成当日工作定额而被打的大有人在,现在他们都跑了,举报者自己也是在这里发放小广告的,因为被分到和平里附近发放小广告没有按照老板的“计划”行事,被“巡查员”发现后,回到“公司”就遭到了两名资格较老、被称为“队长”的人的“教育”,因为被骂还口被他们扇了嘴巴,并被一人迎面踹了一脚,致使下嘴唇破损。举报者这才逃出了“公司”,根据自己以前看的报纸估计城管肯定管这事,于是一路打听来到了大屯城管分队。
目前大屯分队已将抓获的人员全部移交公安机关,等待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