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向客户异地存取款收取手续费被太原市物价局认定为非法收费一事,经媒体报道后,一时间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8日,成都几位看了此报道的储户向华西都市报反映说,成都几乎所有的银行均在收取手续费。他们称,既然建设银行太原市并州支行的行为已被判定为非法,那么,成都各银行收取手续费是否也应归为“非法”之列?
储户收取手续费无法可依
据来自贵州的李先生反映,他的女儿在成都读书,每月到银行取款时总要支付一笔手续费给银行。他说,1万元,取款费就要100元。据介绍,由省外储蓄卡在成都取款要按1%的标准收取费用,存款则不用缴纳手续费。而建设银行更特殊,“异地存取款都要收费,取款无上限,存款最高只能收取20元,4000元以下则按0.5%的标准收取。”储户们普遍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银行收取异地存取款手续费无法可依,是属于“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银行内部章程确认合法性
昨日,记者就收取手续费是否违规采访银行有关人员时,他们对这一“敏感”问题都未作正面回答,一业内人士含蓄表示,分行是按照总行的收费规定来执行的,有关规定与标准在总行才能找到答案。一不愿透露身份的人士认为,按照银行内部章程,应该是合法的。因为各个行都在收取这项手续费,不觉得有违法之处。有关部门沉默是金虽然有储户已对收费不满,但有关部门对此似乎反应平淡。
一位张姓储户反映,某部门的人士除了建议投诉者到人行查询外,便不再理会。而记者就此采访该部门所得到的回答也是“不好说”。事后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早已出台过一份名为《关于规范电子汇划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该《通知》强调,未经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各银行在办理不同城市间异地通存通兑(包括活期储蓄和各种卡)业务时收取手续费属于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