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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本报记者在行动
2004-03-16 00:00:00 作者:岳增群 SRC-75

  本报枣庄3月15日讯 今天下午5时,本报驻枣庄站记者接到了枣庄市中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负责人的电话:“记者同志,中兴花园业主的投诉,公司很重视,并作了现场勘察,我们承诺:凡是房子有问题的,该维修的维修,愿退房的退房,想调房的调房。”
  上午10点,在枣庄市工商局举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上,本报设立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大众日报与您同行”投诉台(左图),接待了两位购房不久的消费者。他们向记者反映,自己购买的住房存在质量问题,室内外出现了多处裂痕。对此,有关部门至今也没给个说法。记者随即赶去进行了实地查看。其中在一单元内,12户人家中即有4户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裂痕,因为担心安全,他们至今没有进行装修。下午一上班,记者立即与开发这个小区的枣庄市中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取得了联系。时隔不久,该开发公司即给予了明确答复。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记 者 岳增群 通讯员 刘 奇 报道 
编辑: 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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