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的赠品就不退货?
2006-08-31 1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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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9日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魏传强)时下,“买一赠一” 、“买一赠二”等销售方式已经成为商家经常运用的促销手段。但一 些“精明”的商家却趁机将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赠送给消费者。工商部 门提醒,商家对于促销赠品也应承担“三包”责任。 山师大学生小张在济南某商场买电脑时,获赠了一对音箱,结果 才用了两天音箱就不响了。小张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却以音箱属 赠品为由拒绝更换。 对此,济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的姜处长说,商家对于促 销赠品也应承担“三包”责任。据姜处长介绍,消费者购物时所得的 赠品实际上也是消费者花钱购买的。因为顾客要获得赠品,一般要付 出所购商品与赠品共同需要的额度。因此,从本质上讲,赠品同样属 于商品,其质量也应该符合《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提醒广大读者, 在获取赠品时,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和服务单据;同时让商家 就赠品的价格、性质、名称等明细内容在购物凭据上进行详细注明, 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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