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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精华苎麻纺织有限公司因其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外,而被省环保局、监察厅列为今年挂牌督办的六大环境违法案件之一,但就是这样一家重度污染企业,它的董事长却是咸宁市行风评议代表,每年要给环保局“打分”。咸宁市环保局长阮荣雄日前在湖北省环保执法工作会议上说,去年就有6名这样的代表给环保局打了“不及格”,为此他感叹道:“在这样的情况下,环保部门如何执法?”(7月11日《楚天都市报》) 本来,环保执法部门发现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后,应该对其进行监督和处罚,可在这里,环保执法部门自身行风的好坏,那些污染企业却成了“裁判员”,这就难免会出现赛场角色换位而打击报复的现象,而环保部门行风被打“不及格”也就在所难免了。结果,环保执法就有可能受制于行风评议,而环保部门最终保护的可能就不是环境,而是污染企业,要维护的恐怕不是老百姓的利益,而是自身的行风了。 当前,尽管环保风暴常常在刮,一些地方污染企业仍然“扎堆”,在这种状况下,在环保部门的行风评议中,厂矿企业的代表必须是来自没有污染行为的企业,如果仍让排污企业来评议环保部门,在行风评议成为政府部门越来越重要的评价指标的今天,如何保证环保执法真正落到实处? 更重要的是,环保执法往往与百姓的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对于环保部门的行风评议,老百姓才真正有话语权。而对于污染企业,应该让它付出高昂代价,这个代价不是企业治理污染,就是消灭污染企业,岂能给它一个“倒打一耙”评价环保执法部门行风“不及格”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