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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任性遇险谁买单?专家:在未开放区域遇险应有偿救援

2021

/ 06/15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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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好,不少人喜欢结伴到山林或景区游玩,却因追求刺激盲目走野路,导致迷路、摔伤和被困等险情频繁发生,有些救援还会面临非常多的困难,不仅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有的甚至会将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如何让任性游客不再“随心所欲”,有专家表示,“驴友”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共救援资源无底线支出,在未开放区域遇险可以施行有偿救援。

  越界旅游危险,却总有任性“驴友”前赴后继

  近年来,“驴友”私自前往未开发区域,致遇险事件多发,仅在上个月,国内就发生多起因越界旅游受困而不得不救援。

  5月9日,在北京房山野山之中,18名驴友迷路被困,为营救他们,30多名蓝天队员在断水断粮的情况下,在崇山峻岭中艰难搜寻一夜,历时18个多小时,将18人安全护送下山。更令人气愤的是,蓝天队员发现一名驴友在自己有水的情况下仍然问蓝天队员要水,当被问起时,该驴友竟称“做人要留一手”。

  5月2日,广东清远连山县突降暴雨,14名正在徒步穿越禾洞镇大龙山脉的游客,被困在未经开发的石公山中。消防救援人员接报后,在崎岖和湿滑山路中彻夜搜寻。3日早上8时许,在翻过4个山头后,将被困游客全部找到。彼时,14名游客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醒,但因长时间未进食,饥寒交迫,体力早已透支。救援人员利用安全大绳轮流对被困人员进行搀扶和背抱,将他们全部转移到山下休息。

  就在广东驴友被困的同一天,一对夫妻带着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到北京爬箭扣野长城时,途中迷路,再加上孩子父亲从15米高的断崖跌落受伤,一家四口被困。北京怀柔消防队员耗时6个多小时才将四人营救下山,整个过程也是非常曲折。

  中国登山协会的数据显示,每年户外登山或探险造成的事故超百起,而每起事故都需要付出庞大的救援力量,搜救产生的费用也非常之高。

  专家:在未开放区域旅游遇险应交救援费用

  对于购票进入景区开放范围进行游览的游客,如其遭遇危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景区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现实中,一些“驴友”喜欢去一些未经开发或者景区明确提示不得进入的地方进行所谓的“探险”,对于这类行为,政府是否需要承担救援责任呢?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由于这些“驴友”违反了景区安全须知中所告知的内容,进入未开发开放的区域,此时景区对其无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但仍有救助义务。而旅游者在进入未经开发的地方遇险时,也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

  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中国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陷于困境时,有权请求我国驻当地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给予协助和保护。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进行及时救助。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警察的任务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朱巍说。

  朱巍同时指出,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具有责无旁贷的救助义务,但要强调的是,遇险的“驴友”虽然有权利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救援,但在接受救援之后,旅游者有一个必要的义务,即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而不是由公共资源埋单。

  “政府需要把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放到其他公共领域,‘驴友’某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共救援资源无底线支出。如果‘驴友’盲目探险遇险后所有救援费用都由公共财政负担,更会助长‘驴友’任性不理智的探险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雷说。

  多景区实施有偿救援,违规探险行为明显减少

  对于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而受困遇险的旅游者,安徽黄山市拟在今后实施有偿救援。

  据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6月11日消息,黄山市拟定了《黄山市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初衷是“维护景区正常游览秩序,使旅游者在遇险时获得及时有效救援,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效率”。

  征求意见稿称,本指导意见所称有偿救援,是指旅游者不遵守黄山市旅游景区游览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属地政府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的活动。旅游者在黄山风景名胜区、牯牛降景区等山岳型景区游览,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救援。

  记者注意到,此前,《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已于2018年起实施。

  2019年6月初,黄山风景区对一名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被困的游客进行了救援。之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要求王某某承担部分救援费用,这次救援也因此成为《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的首例有偿救援行动。

  除了安徽黄山,四川稻城亚丁景区自2018年8月21日起开始实施《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有偿搜救制度》。该制度适用于亚丁景区范围内非法登山、非法穿越等户外活动及未按规定线路、区域旅游而发生事故的人员。该制度规定:丁村至夏洛多吉区域,搜救费用2万起……且以上搜救费用仅包括搜救人员的劳务费用和搜救装备、工具的使用费用,不包括由此产生的交通费、救火费和医疗费用等其他费用。

  2018年9月,四川四姑娘山景区也出台了《四姑娘山景区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擅自进入四姑娘山景区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擅自变更山地户外运动申报时间、线路和活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违规开展登山、徒步、攀岩等山地户外运动项目发生险情需要救援的团体或个人;求助人员瞒报、谎报险情的团体或个人等均在有偿救援范围内。

  据相关统计显示,自各景区有偿救援办法实施以来,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驴友大大减少。

  (大众网·海报新闻编辑 解西伟 综合法治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日报客户端、红网、澎湃新闻等)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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