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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武汉拟实施“凭房票购房” 房票60天有效期内只能认筹一套房

2021

/ 07/3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文露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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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文露漪 武汉报道

  近日,湖北武汉发布《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在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看到,该征求意见稿发布于7月28日,征求意见时间为10天,旨在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意见稿中要求,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需先自行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购房资格,凭有效的认定结果进行购房意向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效期为60天。对于未取得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

  意见稿最后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若违反相关规定和政策,将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房地产从业人员如果协助意向购房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购房资格的,将对相关人员作出记入信用档案、罚款等处罚,行业协会则将相关人员列入从业人员“黑名单”;对于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将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列入房屋交易不诚信人员黑名单,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该意见稿中提到,“凭房票买房”的要求针对的是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房的意向购房者。

  2021年武汉市公布的房屋限购区域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武汉市户籍的购房者,如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非武汉市户籍的购房者,如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此外,其他城市也曾出台过类似购房新规,抑制房市虚假繁荣。2020年7月2日,杭州市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一户购房家庭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购房意向登记。

  在武汉从事房地产销售行业多年的张睿(化名)介绍,因为楼盘销售中的认筹金往往数额不大且可以退还,以往有些购房者为了有多种选择,会在很多热门楼盘广交认筹金,造成楼盘紧张、虚假繁荣、房价飞涨的情况。

  “这种情况是看起来很多人要买房,其实只是那一批人在看不同的楼盘。现在拟实施的政策针对的是新楼盘,相当于要求规定时间内一个人只能认筹一个楼盘,也许能够一定程度抑制楼盘热销假象。”张睿说。

责任编辑:张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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