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海报新闻 媒体矩阵

大众网
全媒体
矩   阵

扫描有惊喜!

  • 海报新闻

  • 大众网官方微信

  • 大众网官方微博

  • 时政公众号爆三样

  • 大众海蓝

  • 大众网论坛

  • 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方式: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

联通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58000678

电信用户发送短信SD到106597009

首页 >新闻 >国内新闻

贵州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旁公开卖“野味” 中央环保督察首次曝光此类案例

2021

/ 12/22
来源:

海报新闻

作者:

姜雪颖

手机查看

(编辑:申家鑫)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贵州报道

  在实行“全年禁渔令”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周边,竟有农家饭庄公开售卖“野味”,野生河鱼被堂而皇之地端上餐桌,这是海报新闻记者近日跟随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督察贵州时发现的一幕。

  督察组发现,在黔南州罗甸县的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非法捕捞食用野生河鱼的现象十分猖獗。面对现场督察,店家竟想到用遮盖招牌上“野生”“河鱼”字样的方式来蒙混过关。

保护区内随处可见“保护区全年禁止一切捕捞”的警示标语

店家用遮盖招牌上“野生”“河鱼”字样的方式来蒙混过关

  “这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次针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领域所公布的典型案例,暴露了当地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没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督察人员对记者表示。

  保护区旁开“野味”馆

  随机抽查发现大量野生河鱼

  蒙江坝王河保护区是2009年12月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到的手撒网非法捕捞

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到有人正使用手撒网捕捞

  今年9—10月,督察人员前期暗查时发现,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的核心区内,手撒网、电鱼、地笼等非法捕捞行为比较普遍,甚至有人使用非法捕捞设备整体拦截河流进行围堵捕捞。

大量餐馆明目张胆以“野生河鱼”招揽食客

  除此之外,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周边一景区外,有大量餐馆明目张胆以“野生鱼”招揽食客,长期违法加工、销售、食用保护区野生河鱼。“暗查时我们佯装要消费,打开冰箱看到了成袋的野生河鱼。”督察人员告诉记者。

督察组暗查时发现的野生河鱼

  12月,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再次来到该景区周边的农家乐,这时他们发现,当地竟然采用遮盖涂抹餐馆招牌上“野生”“河鱼”字样的方式敷衍应付督察。督察组随机抽查保护区附近餐馆发现,冰箱里冷冻着大量野生河鱼,当地仍然存在非法经营野生河鱼的问题。

现场督察时在保护区附近餐馆内发现的野生河鱼

  渔业法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2021年2月,罗甸县发布公告,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全年禁渔。在保护区内,也随处可见到“保护区全年禁止一切捕捞”的警示标语,但“禁渔令”在罗甸县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督察组认为,罗甸县落实禁渔工作要求不力,监督执法不到位。

  大坝未设过鱼设施

  严重破坏保护对象栖息空间

  蒙江坝王河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为斑鳠(当地俗称:芝麻剑)。斑鳠无鳞,形似剑,鳍锋利,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而得名,属于极其珍贵的淡水鱼。2021年2月,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斑鳠鱼(仅野外种群)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区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但贵州省特种水产工程技术中心发布的2019年至2020年水域生态监测结果则显示,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斑鳠尾数占比超过10%,但在坝王河段未采集到斑鳠活体标本,附近的渔民也表示,近年来坝王河段的斑鳠数量相对较少。

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八吝大坝已建成,且未设置过鱼设施

  通过进一步调阅资料,督察组发现,2016年3月以来,罗甸县未经开展专题论证,即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推动并实施八吝大坝工程,对坝王河进行人工截流蓄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建闸筑坝等工程建设的,应当编制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

  2017年、2018年,原贵州省农委两次组织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项检查,要求各地自查整改有关问题,而黔南州、罗甸县对该问题隐瞒不报。2019年5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接到国家有关部门转办的关于该问题的群众举报后,先后两次致函罗甸县要求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但罗甸县置若罔闻,仍执意推动大坝工程违规建设。

  现在,八吝大坝工程已基本建成。督察人员发现,该工程未设置过鱼设施,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同时造成核心区内1.3千米、实验区内9.8千米天然河道及其毗邻陆域被淹没,导致斑鱯等喜流水生境鱼类的栖息繁衍空间遭到严重破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若八吝大坝不在保护区内,就不需设置过鱼设施。因此,罗甸县曾与贵州省渔业主管部门提出希望能够申请调整保护区,但贵州省渔业主管部门要求罗甸县先完成保护区渔业专题论证,再谈申请保护区调整事宜。但截至督察时,该保护区渔业专题论证仍未通过。

  “八吝大坝确实存在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各部门没有很好的履职尽责,造成了现在这一尴尬的局面。”罗甸县人民政府表示,已经认识到失误,由县纪委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明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依旧强行推动小水电项目加快建设

  被督察组指出问题的还有位于蒙江坝王河保护区蒙江段核心区的上立亭电站。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上立亭电站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未取得相关手续的上立亭电站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

  记者查阅资料时了解到,1998年,上立亭电站获批开工建设,后因政府资金筹措困难、项目招商引资遭遇经济纠纷等问题,该电站工程进展缓慢。2008年,上立亭电站全面停工。

  督察组发现,2018年6月,罗甸县在未重新办理林地使用、环评审批等手续,未开展专题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电站建设,且建设规模由2×8000千瓦扩大至3×12500千瓦。2019年6月、12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两次致函罗甸县,明确指出该项目违法侵占保护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罗甸县不仅不纠正违规建设行为,反而先后5次召开会议强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现场督察发现,水电站已完成主体工程,且未建设过鱼设施,对斑鳠等鱼类生境造成严重影响。

  上立亭电站之所以被督察组点名,是因为根据2018年12月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能够被列为“保留类”的小水电项目需满足“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其他依法依规应禁止开发区域”等条件。

  而在2019年小水电清理整改中,罗甸县违规将该电站列为“保留类”予以上报;黔南州对罗甸县上报的整改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同意保留该电站,导致其成为清理整改的“漏网之鱼”。直至此次督察指出该问题后,黔南州才重新复核并建议调整为“整改类”。

  在分析典型案例原因时,督察组表示,罗甸县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未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在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方面严重失职失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黔南州监督指导不力,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多发频发,保护鱼类及其生境受到严重影响。

责任编辑:付兴帅

相关推荐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