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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支招维权 平时注意留证据官司才有胜算

2007-10-07 08:26:00    作者:   来源:  

 资阳农家女谢敏去年4月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镇华港印染二厂值夜班,因被绳索绊倒,造成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治疗后留下残疾,厂方只给谢敏700元生活补助费就终止了劳动关系。谢敏想依法维权,但没有能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凭证,医院病历上也是别人的名字。

  这起官司虽然最终在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下打赢了,但类似例子留下的教训值得总结。农民工如何学会更好地维权?近日,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涉农民工案件审理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克刚。

  坚持以真实姓名入院治疗

  记者了解到,工人因工受伤后,厂方迫使其以假名住院已成为相当普遍的做法。陈克刚说,这样做,厂方既可以骗取工伤保险,又能增大受伤者出院后的索赔成本。很多工厂一般只给本厂部分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事件发生后,厂方就按照已投保员工的名单,让工伤者以假名住院,并明确告诉工伤者“只有这样,厂方才会支付医疗费”。这样一来,就为日后的索赔埋下隐患。

  陈克刚特别提醒农民工朋友,如果遇到事故伤害,应坚持以真实姓名入院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采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后,就可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谁欠工资就直接起诉谁

  近年来,我省法院普遍开设“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工诉讼;通过积极构筑“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调解、快速执行”的农民工维权“快速机制”,不让农民工流汗、流血之后再流泪。但一些农民工朋友遇到事,还是不愿意寻求司法救济。

  “农民工的观念也要转变。”陈克刚说,近年来,农民工权益的司法保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可以减免缓交诉讼费。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不少农民工务工,往往是跟着包工头就进城了,将自己的很多权利都绑在某个包工头身上。一旦问题出现,包工头跑了,一打官司,什么也说不清了,手里甚至连一点证据都没有。

  “打官司,严格地说就是打证据。”陈克刚说,一些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在帮助他们查取证据方面往往要付出很大精力,有的案件由于缺失证据,尽管令人同情,但最后仍打不赢官司。

  陈克刚提醒农民工朋友,假如没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妨平时多留个心眼,你保留的一张欠条,一个字据,一份工友证言……到时很可能为你赢得官司。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周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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