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在医院里哭诉
孩子受伤部位 (本片由孩子父母提供)
烟台大众网4月6讯(记者 马敏 李培艳)5日下午1时30分,记者在烟台毓璜顶医院门诊大厅里看到,一位女士正在举着牌子向市民哭诉,牌子上写着“看!!出生七天的女婴被毓璜顶医院灼伤!是人祸还是‘意外’?”。“你们看看,我的孩子让他们烫成什么样了,连皮都掉了,才出生七天啊……”另一名陪同在场的先生则拿着手里的照片分给围观的群众。“真是可怜啊,这么小的孩子……”围观的人群中人们纷纷表示同情。
这位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是烟台本地人,妻子叫刘英杰,今年30岁,今年1月26日她在烟台毓璜顶医院顺产生下一名女婴,因婴儿黄疸明显,转到该院小儿内科进行治疗,1月31日又转到小儿内科的加强治疗中心里接受治疗。由于医院规定,在加强治疗中心家长不得看护孩子,所以这期间一直由护士照顾。2月2日下午2时许,医护人员突然通知说孩子出了点问题,让他们到加强治疗中心来一下。刘英杰说,当时她忐忑不安地来到加强治疗中心见到女儿时,却发现孩子双脚脚后跟及臀部大面积地涂了一层白色药膏,医护人员当时解释说是护士在给患儿洗澡时,因水温高及接触时间长等因素造成的烫伤。院方承认过错,答应积极治疗,并答应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1个多月来,院方一直在为女婴进行积极治疗,孩子身上的伤现在基本愈合,但院方的解释却让夫妇二人怀疑:第一,孩子为何能烫伤?根据医院出具的一张当班护士写的“事情经过”,当班护士是在调好水温后,才开始为孩子洗澡,后面还有两个孩子,为何别的孩子没有烫伤?第二,孩子烫伤的部位。若为烫伤,水是大面积接触孩子的皮肤,为何只烫伤孩子的脚跟与臀部尖端?第三,按照医院的说法,孩子是在早晨一接班8时左右给孩子洗澡,为何在10时左右才发现孩子烫伤,又为何到下午2时才通知家长?第四,本来答应在2月3日交给家长的孩子的病历,为何迟迟拖到26天以后才给他们,而且孩子的病例上住院号有明显的改动,就算是笔误又为何女孩会被写上男孩的生理特征?
所以刘女士及孙先生坚持认为,孩子并不是在洗澡时被烫伤,而是在治疗黄疸时,用蓝光箱照射时被灼伤的。他们也查阅了有关资料,担心如果是灼伤,将会给孩子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孩子以后有个三长两短该怎么办?孙先生一再强调,他们就是想知道究竟在孩子身上发生了什么?究竟孩子的烫伤是怎么来的。本网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