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长郭树清集中回复15条网友留言

2013年08月14日 10:35作者:杨伊来源:人民网

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鉴于除基本工资外,我省各县(市、区)执行津贴补贴标准不一,为确保解决您的实际问题,请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人社、财政部门。

  原标题:山东省省长郭树清集中回复15条网友留言

  人民网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杨伊)昨日,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长郭树清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您好市长大人:我是河北廊坊的,09年在乳山台湾城买的房子,钱早就交完了,可是房子到现在还没交给我,我不知道怎么和您说,您地方政府是不是帮我们看看,因为整个台湾城,就第一期交房了,余下的都没交,哪有超过3年不给房子的,因为喜欢山东,喜欢山东人,我家老一辈是高密的,落叶归根,所以我又回到了山东,用一辈子的积蓄买了那套房,可是到心在都没交房,我们欲哭无泪啊,亲爱的市长大人,您帮帮我们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关于乳山台湾城海郡小区的问题, 威海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海郡小区规划建设多层共39栋,共1619户。已开工建设39栋,其中已交房19栋,830户。未交房17栋,未交房户数共657套。目前销售已停止,小区共657户出现延期交房情况,项目从2011年开始停工至今。 您所购楼房位于台湾城海郡小区9号楼盘,针对留言反映的延期交房的问题,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协调,目前,开发商乳山欣业联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筹措资金,承诺争取6月底7月初复工,并承担购房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给予业主赵某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乳山市已停止了对该小区未出售楼房预售手续的办理工作,收回了已发出的预售证,并组织建设、房管等部门跟踪监督企业问题项目的后续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民留言】

  郭省长,你可知道,公务员、教师,在基层县里工作十几年,工资只有可怜的两千左右,教师职称长期只评不聘,也影响了工资收入。省里能否解决?其他省公务员教师工资全省统一发放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公务员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鉴于除基本工资外,我省各县(市、区)执行津贴补贴标准不一,为确保解决您的实际问题,请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人社、财政部门。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山东。我是山东临沂县区的一名基层公务员,现在真的生活不下去了。在临沂县区工资在1500元左右,而市级公务员在3000元左右,省一级在5000元左右。我们县一级公务员真的没法活了,生活压力太大了,真的没法安心工作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公务员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鉴于除基本工资外,我省各县(市、区)执行津贴补贴标准不一,为确保解决您的实际问题,请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人社、财政部门。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山东。我是山东临沂县区的一名基层公务员,现在真的生活不下去了。在临沂县区工资在1500元左右,而市级公务员在3000元左右,省一级在5000元左右。我们县一级公务员真的没法活了,生活压力太大了,真的没法安心工作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公务员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鉴于除基本工资外,我省各县(市、区)执行津贴补贴标准不一,为确保解决您的实际问题,请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人社、财政部门。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省长您好:欢迎您来到山东。我是山东临沂县区的一名基层公务员,现在真的生活不下去了。在临沂县区工资在1500元左右,而市级公务员在3000元左右,省一级在5000元左右。我们县一级公务员真的没法活了,生活压力太大了,真的没法安心工作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公务员工资问题的留言收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鉴于除基本工资外,我省各县(市、区)执行津贴补贴标准不一,为确保解决您的实际问题,请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人社、财政部门。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网民留言】

  郭省长您好:一个乡镇初级中学的校长手中的权力有多大?新泰市果都镇初级中学校长史凡非法占用学校土地开发商品楼,镇、市领导、相关部门就没一个过问的。真奇怪。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反映校长在学校建商品楼问题, 新泰市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新泰市果都镇初级中学于1989年由新泰市人民政府确权发证,证号为:00290,用地面积34579平方米,建筑面积3674.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镇集体使用。2011年8月,果都镇初级中学拆除学校东围墙,开始建设沿街房,于2011年年底完成。该项目为三层沿街商住楼,长约70米,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共12户。 经查,该项目未到规划局申请办理任何规划手续,属违法建设;果都镇初级中学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集体土地。果都镇人民政府应按照法律规定,报经新泰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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