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限期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检验公告
2006-08-16 20:23:52
SRC-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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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4年4月30日,尚有10345家单位未按规定办理2004年度组 织机构代码检验或注销手续。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34家,企业及其他 机构9811家。根据《山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7号)第十一、十八条的规定,限上述 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检验或注销手 续。逾期仍不办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未检验单位名单见山东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室网站www.sdid.gov.cn公告 栏)。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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