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郭树清为代理省长

2013年03月29日 15:04作者:盛堃来源:大众网

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郭树清为山东省副省长,接受姜大明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郭树清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郭树清

  大众网济南3月29日讯记者 盛堃)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郭树清为山东省副省长,接受姜大明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郭树清为山东省代理省长。

  郭树清同志简历

  郭树清  男,56岁(1956年8月生),汉族,内蒙古察右后旗人,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博士学位,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4.08  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红格尔公社插队;

  1978.03  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2.02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2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助理研究员(其间:1985.02-1988.07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86.03-1686.06借调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设计办公室工作;1986.07-1987.08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研究);

  1988.09  国家计委经研中心综合组副组长(副司级);

  1993.04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司长;

  1995.09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

  1996.02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03  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07  贵州省副省长;

  2001.03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4.03-2004.04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A班学习);

  2005.03  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09.01  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

  2010.07  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3.03  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理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郭树清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3月19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宣布中共中央关于山东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兼干部二局局长陈向群出席会议并宣布中央决定:郭树清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姜大明同志不再担任山东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郭树清:来山东工作就是山东人 将夙夜在公

  郭树清说,姜大明同志在山东工作了十五年,为山东发展倾注了智慧和心血,为保持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我们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山东正处于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进入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中央“一张蓝图绘到底”的要求,他一定要在以往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把山东经济社会事业推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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