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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院规定超出标准的费用由院方承担

全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单县中心医院医务人员签名拒绝商业贿赂,抵制医药购销与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刘剑辉 刘朝晖 报道

  本报济南4月1日讯 我省惠民医疗工程今天起全面启动。各医院惠民“清单”全部列出,并于今天开始实行。患者可以对不同医院的优惠措施进行比较,选择最优惠的医院就诊。
  为有效缓解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省卫生厅决定4月1日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并下发《关于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单病种限价收费的意见》,要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限价收费的病种不少于20种。各医疗机构纷纷于今天前开出惠民“清单”,其中实行单病种限价、开设惠民门诊、惠民病床、减免部分医药费用等成为惠民服务的三大主流。
  3月29日,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和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分别对41种和60种疾病实行最高限价收费,以其限价病种多、价格低在各医疗机构间掀起波澜。其中中医大二院限价病种涉及内、外、妇、儿、眼、五官、皮肤等12个科室60个单病种的69个治疗方法,且很多病种治疗费用比限价前降低了30%-40%。根据院方规定,病人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低于限价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收费,高于限价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院承担。
  由于此前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均已推出单病种限价举措,且限价病种和金额均不完全相同,比如心脏动脉导管未闭结扎术,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限价为7600元,部分同级医院限价则为8000—10000元,患者就诊前可以“货比三家”,看看哪家医院的限价更便宜。
  在实施单病种限价同时,多家医院均设立惠民门诊和惠民病床,并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烈军属、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及医院认定的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群定为惠民对象,享受费用减免或优惠的措施。

侯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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