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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承诺事项

2012-06-15 10:23: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山东省 省直窗口单位 服务行业 承诺事项
[提要]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有关要求和2012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总体安排,为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现将省直35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91项事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有关要求和2012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总体安排,为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现将省直35个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91项事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
      省委省政府信访局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就近就地解决群众诉求。
  落实措施: 1、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的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工作制度,热情负责地接待群众,认真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2、各市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访,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访,县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市县两级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访。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倪明元、赵进
  公开电话: 82034592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推进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工程和网上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
  落实措施: 1、深入推进群众来信“绿色邮政”工作,群众寄往本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来信,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群众来信”字样,一律免贴邮票。2、加强“省、市、县长信箱”和网上信访工作,方便群众表达诉求。3、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倪明元、徐强
  公开电话: 8203459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提高两个百分点左右。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张海波
  公开电话: 86191741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加快推进12个县级医院(含中医院)、181个乡镇卫生院、1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23个县级重大疾病防控机构等项目开工建设。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李涛
  公开电话: 86191758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
  落实措施: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省经信委网站和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平台等网站即时发布项目经理政策文件等信息。2、与工信部做好工作衔接,经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可随时通过电子工程建设信息网进行查询。3、实行经办人员AB角制度,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完成时限: 14个工作日(每月底报工信部资质办备案)
  责任人: 廉凯
  公开电话: 86126221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农药生产企业开办初审。
  落实措施: 1、对申办材料符合要求的,及时受理,并将申办材料按程序转审核人员,审核人员采取AB角制度。2、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当面通知申办企业。3、每月召开一次农药专家联席会议,请专家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审核把关。现场检查不符合条件的,由专家组当面告知整改意见,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重新申请。4、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行文上报工信部审批。
  完成时限: 14个工作日(不包括现场考核时间)
  责任人: 王兆春
  公开电话: 86126201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 技改项目备案限时办结。
  落实措施: 1、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有关技改项目管理规定。2、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并实行项目管理AB角制度。3、强化监督检查,定期检查限时办结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材料不齐全的项目,限时反馈。
  完成时限: 3个工作日
  责任人: 李莎
  公开电话: 86062018
    省教育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实施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落实措施: 将学生课业负担情况作为社情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各地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情况监测公告;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研究制定深化作业改革的工作措施;对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制、发行、价格、评议、采购等环节进行综合系统管理,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出台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教育行政问责制度。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张志勇
  公开电话: 81916518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落实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教辅管理。2、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和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完成时限: 2012年底
  责任人: 王临山
  公开电话: 81916654
    省公安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全天候、多渠道提供出入境证件进度查询、咨询服务。
  落实措施: 1、开通24小时网络查询服务(网址:www.sdcrj.com)。完成时限: 2012年9月。2、开通24小时自动电话服务(电话号码:0531-85123555)。完成时限: 2012年6月。3、工作时间提供人工电话服务(电话号码:0531-85123158)。完成时限: 2012年6月。
  责任人: 秦黎
  公开电话: 85123158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提高省直机关车辆业务办理效率,对手续齐全有效的,当日办结相关登记业务、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落实措施: 1、加强业务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尽快办结。2、对逾期未办理完毕的,给予相应处理。
  完成时限: 2012年6月
  责任人: 王兆玉
  公开电话: 85122220
    省民政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落实农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
  落实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抚恤补助范围和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措施,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具体发放办法,认真测算落实各项政策的资金需求,协调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并对优抚对象较多、财政状况较差的地区给予适当倾斜。3、完善落实程序。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围绕落实优抚有关政策各方面内容和各个环节,逐项制定服务规范,对各项政策规定的内容、界限、保障标准,优抚对象须具备哪些条件、通过哪些程序才能享受到保障待遇、遇到疑难问题或政策未落实通过哪些途径咨询申诉等作出明晰详细规定,确保政策落实工作通畅运行。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优抚政策落实的跟踪调研和分析研判,按照时间节点与财政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优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尹绍强
  公开电话: 86917623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全省东、中、西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300元、2000元和1800元。 
  落实措施: 1、指导各市制定出台低保提标文件。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明确省级补助标准。3、切实按照新的保障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完成时限: 2012年9月
  责任人: 任洪凤
  公开电话: 86014096
    省司法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7万件。
  落实措施: 1.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探索在看守所设立(电话)值班律师试点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2.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3.深化公证纳入法律援助体系工作,督促引导全省执业公证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扩大公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4.全面落实《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管理试行规定》,切实发挥206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的作用,真正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5.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推出专项服务措施,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6.深入开展“资深律师法律援助行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执业十年以上的律师每人每年承办1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于荣双
  公开电话: 82923079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
  落实措施: 1.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市、县两级机构便民服务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2.开通法律援助微博,探索建立法律援助网上预审查、预受理制度,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请获得法律援助。3.加强村镇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在村(居)培养1至2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打造乡村法律援助申请“一小时服务圈”。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于荣双
  公开电话: 82923079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 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落实措施: 1.开展“质量规范百千万工程”,抽查100件卷宗,旁听1000起案件,回访10000名受援人。2.出台《山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办法》,将审查、受理、承办、归档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和监督责任制度化,用制度确保援助服务质量。3.根据资深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建立资深律师信息数据库,实行“点援制”。4.建立法律援助案件投诉查处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查处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于荣双
  公开电话: 82923079
    省财政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增加教育资金投入,确保今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落实措施: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将省属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提高到1.2万元。完善高校债务化解机制,力争两年化债120亿元。健全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农村初中和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比例。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庞敦之
  公开电话: 82669634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落实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将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120元,并对种粮大户每亩再给予10元奖励;继续加大良种、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实施产粮(油)大县动态奖励政策,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支持骨干水利工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设施装备条件。增加财政扶贫投入,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文新三、李国健
  公开电话: 82669634
  三、承诺事项及目标: 加大财政医疗卫生投入,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落实措施: 科学制定资金保障方案,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提高到240元。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25元,支持实施为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0大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落实资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努力减轻居民医药负担。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王慎民
  公开电话: 8266963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养老保险金发放率100%;平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落实措施: 1、强化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研究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强化基金安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3、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创新宣传思路,采取灵活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形式,切实提高群众参保续保积极性。4、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形成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完成时限: 2012年全年
  责任人: 夏鲁青
  公开电话: 86152136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落实措施: 认真实施《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通过开展和实施“就业政策惠齐鲁”活动、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就业系列行动计划、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五年规划”、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等活动和项目,全面落实各项积极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提升,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完成时限: 2012年全年
  责任人: 李伯平
  公开电话: 86011286
    省国土资源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用地。
  落实措施: 1、落实用地计划。2、跟踪督办。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彭方思
  公开电话:88583524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用地。
  落实措施: 1、用地指标单列。2、跟踪督办。3、定期调度。
  完成时限: 2012年11月底
  责任人: 彭方思
  公开电话: 8858352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29.51万套(户);竣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11.8万套(户);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
  落实措施: 抓紧落实项目,确保建设手续合法完备,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和用地供应,确保分配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强化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各类保障性工程质量。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王晓瑜
  公开电话: 87080707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年内完成农房建设52.8万户,危房改造12万户,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
  落实措施: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规范运作、统筹推进,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节约集约用地,完善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徐启峰
  公开电话: 87080856
    省交通运输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按照省委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工作要求,开展公路扶贫专项行动,改善贫困村公路通行条件。
  落实措施: 1、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和省委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目标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落实贫困村通村公路改造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制定公路扶贫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科学制定省直部门帮扶的贫困村通村公路建设改造计划。3、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会同所在市县,组织好贫困村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完成时限: 2013年12月
  责任人: 毕京建、王其峰
  公开电话: 85693192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单位的管理,为社会和群众提供周到热情的文明服务,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落实措施: 1、制定和实施统一规范的管理服务标准,公开交通运输行业各项执法、收费、行政审批等业务工作规定。2、在交通运输窗口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3、在交通运输窗口单位普遍开展温馨服务、微笑服务、便民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努力为社会和群众排忧解难,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李洪修、江成、刘福臣
  公开电话: 85693200
    省水利厅
  一、承诺事项及目标: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39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落实措施: 1.所有新建农村饮水工程都要安装水处理或消毒设施。2.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3.明确时间节点目标,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曹金萍、宋书强
  公开电话: 86974528
  二、承诺事项及目标: 进一步加强水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热情服务,对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催办。
  落实措施: 1.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审批办理的有关规定。2.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
  完成时限: 2012年12月
  责任人: 刘勇毅、傅维香
  公开电话: 86974204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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