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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闻>社会新闻

嵩明法院化解一起执行纠纷

2020

/ 01/09
来源:

昆明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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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嵩明法院化解一起执行纠纷

近日,嵩明县人民法院办理了一起执行案件,通过执行干警从中协调,当事双方成功化解了5年前的积怨。

2014年,杨某与李某在嵩明某医院外发生口角,随后杨某驾驶货车撞向李某停在院中的面包车,发现李某不在车上后,杨某又开车撞伤面包车旁的李某。经鉴定,李某伤情为重伤二级。后经嵩明县法院审理,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赔偿李某1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判决下达后,杨某便入狱服刑,无法偿还李某赔偿金。2019年底,杨某刑满释放,案件移送至嵩明县法院执行局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李某念及杨某刚出狱没有钱偿还,主动提出放弃赔偿金。但杨某对当年撞伤李某一事深怀愧疚,执意要补偿李某。杨某表示,自己名下有一辆货车,变卖后可以用这部分钱先偿还李某一部分。李某却称,杨某刚出狱,也没有工作,生活较为困难,自己不能要这笔钱。

经执行干警多番协调,最终当事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杨某变卖名下货车,所得款项扣除停车费、执行费等费用后,无论剩余多少,全部赔偿给李某,不足部分李某自愿放弃,此案就此了结。(记者 辛亚洁)

责任编辑: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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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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