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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闻>社会新闻

保康:信息共享“零距离” 纪法衔接“无缝隙”

2020

/ 01/10
来源:

湖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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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姚某党内警告处分,现将处分决定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宣布……”近日,保康县城关镇纪委在某社区党员大会上现场宣读对党员姚某的处分决定。此前姚某因殴打他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2019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纳入问题线索移送成员单位,实行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制定《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内容,建立完善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等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有效推进纪法贯通、纪法衔接。

  据悉,各成员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必须在每月20日向县纪委监委移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重大问题线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从而实现移交“及时快”“无遗漏”。去年1月至11月,该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91件,纪检监察机关向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10件。

  “纪检监察机关和公检法各部门通力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共同构筑反腐合力,坚决让触碰底线者受到纪法惩处。”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毅田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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