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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植被非法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 12人分获刑罚

2021

/ 01/19
来源:

正义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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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榆林1月18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王超)备受关注的陕西省府谷县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一审有果。府谷县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方某某、马某某等12名被告人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赔付人民币2.1万元用于当地生态环境修复。

2020年,被告人方某某因没有工作,遂产生盗掘古生物化石赚钱的念头。方某某通过多处打探和朋友介绍,电话联系被告人马某某,合谋共同在榆林市内盗掘古生物化石。经府谷县大昌汗镇农民赵某某的介绍,2020年4月中旬,方某某带着马某某、丁某等三人,窜至府谷县大昌汗镇元壕村大肆盗掘古生物化石。闻知非法贩卖古生物化石获利不菲,方某某尚不满足前期盗掘数量,后又雇佣8人参与盗掘。2020年5月13日,经群众举报案发,被府谷县公安局查获。经鉴定,查获的古生物化石其时代为新近纪晚中新世,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该12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使国家的珍贵古生物化石资源受到损害,已经构成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而且其粗放的发掘方式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植被和生态环境,仅提起刑事诉讼不足以弥补其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2020年10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向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目前,所有被告人均已登报道歉并足额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府谷县相关部门也积极采纳检察建议,正在抓紧开展对该地区的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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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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