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汤序民 报道 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左起:温孚江、崔曰臣、时立军、李建国、高新亭、鲍志强、刘玉功、王文升。

□记者 汤序民 报道 新当选的省长、副省长。左起:王随莲、郭兆信、贾万志、王军民、姜大明、王仁元、才利民、黄胜、李兆前。
□记者 姜玉泰 报道 本报济南1月26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山东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与会代表经过投票,选举李建国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姜大明为山东省人民政府省长。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应到代表910名,参加今天全体会议的代表共899名,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高新亭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由18名代表组成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随后,工作人员宣读了山东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接着,监票人对设置在会场内的7个投票箱进行仔细检查,并将选票发给每一位代表。今天的选票共分四种:一种是山东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一种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选票;一种是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一种是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选票。 代表们写完票后,依次在最近的投票箱投下了神圣的一票。 当工作人员计算完回收选票后,总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递交了投票结果报告单。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共发出四种选票各899张,收回四种选票各899张,选举有效。随后,大会宣布: 丁玉华等181人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法律规定,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须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确认其代表资格; 李建国当选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高新亭、时立军、鲍志强、崔曰臣、刘玉功、温孚江当选为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姜大明当选为山东省省长,王仁元、王军民、才利民、贾万志、黄胜、郭兆信、李兆前、王随莲当选为山东省副省长; 周玉华当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国家森当选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当选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王文升当选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世昌等64人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选举结果公布后,会场上响起热烈掌声。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还有:鲍志强、谈文虎、李兆前、张若飞、连承敏、于建成、宋远方、雷建国、陈光、孙德汉。
李建国简历
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大学学历。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山东大学中文系毕业。
先后在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中共天津市宁河县委宣传部、天津市农委宣传处、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工作。1981年4月起,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秘书长。1991年9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1992年8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1993年5月至1997年8月任中共天津市委第六届副书记。1997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常委。1998年1月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98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陕西省委书记、常委。2002年5月在中共陕西省委十届一次会议上再次当选中共陕西省委书记。2003年1月再次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调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年6月28日,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书记。7月28日,陕西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国辞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姜大明简历
1953年3月生,男,汉族,山东荣成人,在职研究生,哲学学士,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9年9月至1975年4月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班长、副排长、团政治处新闻报道员; 1975年4月至1977年3月 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团政治处书记; 1977年3月至1978年3月 黑龙江省国营锦河农场办公室秘书; 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 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1982年1月至1984年6月 团中央组织部干事; 1984年6月至1986年1月 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 1986年1月至1987年4月 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1987年4月至1990年6月 团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1990年6月至1991年12月 团中央组织部部长; 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 团中央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5月至1998年2月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其间:1994年10月至1996年5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系技术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1996年3月至1996年5月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8年2月至1998年6月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 1998年7月至1998年8月 山东省委常委; 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 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7月 山东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其间: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 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4年1月31日中央批准姜大明任山东省济南市委书记; 2001年7月至今 山东省委副书记,2007年6月1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姜大明为山东省副省长、代理省长。同年6月28日,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省委副书记。
是中共十五大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