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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倍的货值罚款”敲响安全警钟
2008-05-12 17:13: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20倍的货值罚款”是一道高门槛,能够将那些不注重食品安全的经营厂家挡于大门之外。
    “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最高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对此,A.里食品济南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20倍的货值罚款”是一道高门槛,能够将那些没有做好食品安全准备的企业挡在食品生产大门外。
    但对于像滨州市天天食品有限公司这样的中小食品企业来说,“20倍的货价”惩罚则是高悬在头顶的一柄达摩克利斯剑。董事长杭振友告诉记者,食品生产属高风险行业,一般一个企业大都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产品品种,如果一个批次的食品出现了问题,有可能殃及其他品种。他建议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给中小食品企业一个整顿、规范和适用的缓冲期,以免产品一出门就踏上“地雷”,将企业炸个粉身碎骨。
    “惩罚不仅对企业声誉是个重大损失,且20倍的货值罚款也足以让一些中小食品企业彻底出局,且倾家荡产。” 杭振友说,如果食品安全法不能给出一个缓冲期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他的“天天食品”将不再销往外地。
编辑: 肖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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