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最早提出农业产业化
2008-04-23 13:57:00 作者: 来源: |
山东是农业产业化提出最早的省份,早在1987年,诸城市就提出了“商品经济大合唱”的发展思路,省委及时总结了他们的这一经验,并在全省推广。到1990年代初,诸城实行的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户为特色的贸工农一体化的实践,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承认。随后又出现了寿光市实行的以市场带农户为特色的产加销一体化发展路子。在此基础上,1993年初,潍坊市率先提出“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发展新战略。同时,各主导产业也都提出了一些发展思路,如农工商、林工商、牧工商、渔工商、商粮供等,这都是农业产业化思路形成的雏形,或者说是前奏曲。 1993年4月,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在省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的具体指导下,省农委组成调查组,赴潍坊市及其所辖县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写出了《关于按产业化组织发展农业的初步设想与建议》的报告。省政府办公厅在《参阅文件》上转发。1994年中共山东省委把实施农业产业化写进1号文件,全省农业产业化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同时各市地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全省迅速掀起了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热潮。1995年3月,《农民日报》发表《产业化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一文,在全国大报上第一次提出“产业化是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产业化是农村改革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又一次飞跃”。同年5月,《农民日报》一版头条发表评论员文章《积极稳妥发展农业产业化》。同年11月,《人民日报》介绍了潍坊市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验。至此,农业产业化思想在全国得到广泛传播,并产生了极大的反响,既为这一新的农业发展思路进入中央决策奠定了思想舆论基础,又为农业产业化在全国的推行和实施起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包含着改革与发展的双重内容,它的全面推行和实施,对于实现农业的两个根本转变,实现农业和农村改革的第二个飞跃,引导和帮助千家万户农民顺利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摘自《山东农村改革发展二十年回顾与展望》 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编著 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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