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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建安置房须办理验收手续 确保建筑质量
2008-06-03 08:2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李梦 通讯员 路凯 报道
  本报济南6月2日讯 我省对口援助四川绵阳市北川县的过渡安置房已部分交付,大规模援建正有序展开。为确保安置房建筑质量,省建管局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参建部门、单位,组成灾区安置房建筑质量监管验收小组,按统一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才能交给灾区群众使用。
  通知要求,我省援建北川县所有安置房要满足防震、防雨、防风、防火要求。各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各自承担的援建任务,迅速组成灾区安置房建筑质量验收小组,赴灾区开展安置房质量验收工作。质量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技术导则》和《山东省援助四川灾区过渡安置房技术手册》要求,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安置房施工质量检查、指导,每一处安置房竣工后,均要办理严格的验收手续,形成验收记录,确保所有安置房达到设计要求。
  同时,省建管局质监总站选派人员组成省安置房建筑质量督查组,即日起奔赴灾区,对援建的安置房建筑质量进行抽查,对安置房质量验收手续进行督查,确保安置房验收工作到位。
编辑: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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