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采购实行“三权”分离机制
为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预防非正常经费消耗,吉林省辽源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实行采购权、支付权、验收权“三权”分离的政府采购机制,实现了使用者、采购者与监督者之间权力的相互制约。首先由使用者报项目,把要采购的物品报请政府采购中心,明确使用的规格和性能,填写申请报告表。再由政府采购中心定地点,采购员按指定地点进行采购,防止采购的随意性。最后由政府采购中心的专门监督机构,负责对采购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资金的支付和验收。形成了一个使用、采购、付款和验收相互掣肘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实行政府采购“三权”分离三个环节,有效地控制经费非正常消耗。今年以来,发生政府采购93次,金额1948.48万元,节约资金308.91万元,节支率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