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地方性法规:领导调任接受经济审计
2006-08-31 10:57:02
金黔在线—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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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报7月19日讯(尹长东) 《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贵阳市防雷减灾办法》在昨日结束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将报省人大批准后施行。
《贵阳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定》明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应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金融机构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大额资金流动、可疑支付交易应实行监控、预警报告制度。建立、实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活动中的违法、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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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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