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广东省山区包括51个县(市、区),面积共11.4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64%.2004年末户籍人口为3139.4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0%。
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04年,全省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省经济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经济稳步增长 全省山区地区生产总值达2407.95亿元(当年价,下同),比上年增长9.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8539元。山区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696.38亿元、1007.42亿元、829.2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7%、20.2%、13.3%.山区工业总产值1558.21亿元(1990年不变价),增长20.1%;农业总产值992.07亿元(1990年不变价),增长5.3%。
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省各地继续认真贯彻《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加大了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全省各级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达1083家,其中产值超亿元的150家;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265万户,户均增收1926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得到加强。省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全省将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力度,围绕在东西两翼及粤北地区建设12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目标,力争到“十五”期末,再完成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200项,参照国际标准,建立全省农业标准体系;再建立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创建一批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国内具有竞争优势的广东农业名牌产品。
加大对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 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议案的实施办法》,决定从2004年起的5年时间内,省财政每年专项安排1.6亿元用于补助山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机电排灌、水轮泵站工程技改和重建,全面恢复和提高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排涝抗旱能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工作。2004年,珠江三角洲7个地级以上市免征农业税,其它地区农业税税率从6%降至3%.全省农民人均年负担减至6.77元,减负率93.7%.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年内,省安排专项资金3.55亿元,改造第三批老区、山区1184所小学;安排专项资金3.85亿元,解决农村103万名困难家庭子女“读书难”问题。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各地在2004年至2005年两年内解决180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省财政继续落实专项资金8.68亿元,重点解决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的农村饮水难问题。省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省财政将重点扶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4年至200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建立“县(市、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每年安排150万元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宣传示范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