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做防护措施 济南一企业因暴雨获赔12万
2006-08-31 10:58:24
SRC-400
|
|
|
|
本报济南8月7日讯(通讯员张镇记者周爱宝)近日来,省城济南连降暴雨,造成部分家庭和企业遭受财产损失,济南北部一企业也在受损之列,幸亏有了雨季来临前签署的一纸保单,12万元的赔付改变了企业“屋漏偏遇连阴雨”的厄运。 8月3日,济南突降大暴雨,由于河水猛涨,位于小清河沿岸的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来不及做防护措施,导致公司万吨铬盐车间的原材料铬矿粉受雨水浸泡冲刷而流失。16时整,该公司向承保的华安保险山东分公司报了案,16时20分,华安保险的查勘员以最快的速度冒雨赶到现场,与公司员工一同施救,最大可能地挽回损失。经过8月4日一天时间的材料审核和协商定损,最终确定赔付额为12万元。
|
|
编辑:
wyf |
|
|
|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