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界超市的千万元骗局
2006-12-30 1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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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春,天桥区东西丹凤街上某公司推出的“消费联盟”的营销方式引起记者注意:消费者只需花266元购买其一份产品,此后半年内可得到4800元的高额回报。4月17日,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分析了这种经营方式的不可靠性,提醒人们不要上当。 此后,与之类似的沈阳龙界超市在济南设点,他打着“下岗职工再就业联盟”的幌子,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极具蒙骗性。由于早期参加人员都能按时得到回报,一时间,大批群众不惜借贷参加。为揭露其真相,记者一边潜入龙界超市暗访,一边向省工商局举报。10月11日,龙界超市的人携数千万巨款“突然消失”,当时的省委书记吴官正亲自批示严查,省工商局第三次向全省下发紧急通知明确指出“暴利公司是变相传销”。采访记者 李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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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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