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李鬼 终还名校清白
2006-12-30 14: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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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和山东大学没有关系,学校招生时却打着山东大学的招牌。” 2004年10月26日,30多个“山东山大科技专修学院法学部”2004级新生向本报反映。经过本报连续报道,此事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 自8月12日开始,陆续来“山大科技专修学院法学部”报到的大概有100多人。“其实大部分同学收到的是山东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或历史文化学院自考班的通知书,校址在山大南校区。”学生们说,可是在济南汽车站和火车站,一伙自称山东大学自考接待处的人员却把他们带到了山大东校区新校的金缔园。学生们被骗到学校后,稀里糊涂交了3500元学费和1850元杂费后,却发现承诺的山大学生证、图书证不见踪影,授课教师也不是山大教授。而该校只是租用了山大的教室。 本报报道引起了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经过调查协调,11月4日,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向受骗学生宣布:在自愿的前提下,山东山大科技专修学院负责接收转学的学生,不愿去该学院的学生,由“山东山大科技专修学院法学部”负责人赵淑峰给予退款。采访记者 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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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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