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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代表须知

2006-08-31 10:59:34
   
 

    为了维护糖酒会展区秩序,给参展参会客商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承办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和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的规定要求,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展区管理办法。
    一、本届交易会实行集中交易、集中布展。有关糖酒会展区、展位安排、广告宣传以及交易秩序等事宜,由全国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安排和管理,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办理有关事宜。
    二、本届糖酒会仅设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一个展区。本市辖区内其它场所,暨各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商业、餐饮等经营场所一律不得设立展厅、展间、展点和展位等展览场地。
   三、展出日期及时间
    1、展期:2005年10月11日至14日
    2、预展:2005年10月9日至10日
    3、布展:2005年10月6日至8日
    4、撤展:2005年10月14日15点以后
   四、展位配置及收费标准
   (一)展位配置
    1、室内标准展位配置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射灯两只、电源插座一个、中文楣板一块;其它展位配置电源。
    2、室外16平方米以下展位配置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电源插座一个;16平方米以上展位配置洽谈桌一张、椅子三把、电源插座一个,其它展位配置电源。
   (二)收费标准
   1、室内展位:
普通展厅200元/平方米,优地展厅230元/平方米,特优展厅300元/平方米。室内标准展位:优地3米×3米展位每个2300元,普通3米×3米展位每个2200元。
   2、室外展位:
室外特优展位290/元平米;优地标准展位:3米×3米展位每个2000元,4米×4米展位每个3500元;室外普通展位:3米×3米展位每个1600元,4米×4米展位每个2800元。
   (三)室内外优地区域由主办单位确定
   (四)展位销售时按一定比例免费配发《参展证》。其中:净地展位每5平方米配发一个参展证,4×4展位每个配发4个参展证,3米×3米每个配发2个参展证;其他规格的特装展位按此标准相应配发参展证。
    五、参展范围及办法
国内外凡是从事糖业及其制品、酒类、各类饮料和粮酿制品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加工机械、印刷业的生产或销售企业均可报名参展。需办理展位者请持参展商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大会展区组申购展位和广告位。参加食品机械类的企业请与本届糖酒会指定的组团单位联系参展事宜。
《展位证》售出后一律不退不换,遗失不补。
   六、布展及撤展时间
    1、布展时间:室内外展区统一于10月6日至8日进行布展。布展时间为每日8:30—17:30,原则上不延时,如需提前或加班的企业请事先与展区组联系。
2、撤展时间: 2005年10月14日15时以后。在此之前,任何展具、展品不得撤出展区。
布展及撤展期间各单位自行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若有丢失,展区组概不负责。
   七、布展管理规则
   1、布展期间凭《布展证》入场,一人一证,凡持参展证、代表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展场。参展企业凭展位证换购布展证,换购的数量每5平方米一个证(3×3米标准展位两个证),每证收费10元。
   2、布展时按展位编号定位布展,不准挪位和超越范围,不得损坏和擅自改动展馆设施。逾期不到会或会期更换展地者,所订展位按空位对待,不退费用。
   3、需装修装饰的企业,应事先提出申请,提供展位设计、施工图,用电(费用自理)要与大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在办理有关消防、用电、装饰许可证、布展证等手续后,方可按布展时间入场布展(场内只允许拼装,不允许现场制作,制作在场外进行)。因装修装饰工程量大,所需时间较长的单位,请与展区组联系,酌量加收提前进场费。
   4、展位装修高度限制。
室内特级展位,按面积划分自搭展位,高度不能超过4米;3米×3米标准展位不能超过3.5米。室外展位不能超过3.5米。特殊情况需超过高度限制的,必须到展区组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广告发布标准收费。
   5、为确保大会安全顺利进行,展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展区,凡需增加电源、电线、插头、照明、电视音响等设备时,必须征得展区办公室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私自接电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八、会期出入场管理
    从10月9日开始,一律凭大会制发的《代表证》、《参展证》、《采访证》、《工作证》、《入场券》进入展区,《入场券》为一次性使用,每张20元。无证(券)者不得进入展区。闭馆后,室内展馆的所有参展人员都必须离场,室外有贵重展品的展位需留人守护,并到展区组办理手续。
    各类宣传礼仪人员进入展区,必须到展区管理办公室办理入场手续,在规定的位置、时间进行宣传。
展出期间,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禁止展品入场,确需补充的必须在开展前后进行。布展期间车辆进入展场一律按指定路线行驶,卸完货物后,立即离场,严禁在场内停放,开展期间,除特别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展区。
   九、展区广告宣传管理
    1、展区内广告由展区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收费、统一安排实施。凡需在展区张贴、悬挂商品介绍、广告、海报等宣传品,必须在大会展区办公室办理手续,按大会指定的位置贴挂,不得随便乱挂。
    2、凡需进场的各类乐队和礼仪表演人员,必须提前与展区办公室联系,统一安排时间,并办理团体入场手续,在指定位置进行表演宣传。
    十、参展人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展区秩序,依次排队出入场,爱护场内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脏物,室内展厅严禁吸烟,保持场内整洁。布展期间和撤展时,各单位必须切实做好展位的装饰废余材料的清运工作,并实行拆装、清运保证金制度。撤展后,经验收合格者,即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将此项用于清运工作费用。
    十一、严格禁止在展区外周围、路边地段摆摊设点,违者按市容管理条例和道路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
    十二、本届糖酒会设立食品机械展区,相关事宜参见《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机械展参展须知》,除食品机械展区外,展场其它地点严禁设置机械类展位。
    十三、为防止流行性病毒的传播,济南国际会展中心要定时对展区进行消毒、清理,并且做好室内展厅的通风工作。
    十四、大会展区组在济南市升平街8号,

    联系电话:0531-86261589 86261580  联系人:张文胜  刘加星

  编辑: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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