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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长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一审被判无期

2月8日,彭长健在庭审现场的视频截图。(资料片)
    本报讯 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涉黑案2月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彭长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案情披露>>收受涉黑人员贿赂471万余元

    据查:1998年下半年至2009年8月,彭长健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副局长、局长和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涉黑人员马当、岳宁、王小军等18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471.1065万元。

    2002年2月至2009年7月,彭长健明知马当在大世界酒店内开设的云梦阁夜总会、岳宁在万豪酒店内开设的白宫夜总会、王小军在海逸酒店内开设的豪城夜总会等三个娱乐场所,存在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但在收受马当、岳宁、王小军等人贿赂后,彭长健不履行查禁职责,并限制下级履行查禁职责。

    判罚依据>>数罪并罚未认定自首

    法院认定,彭长健受贿471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还有460余万元来源不明,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此外,彭长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已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彭长健一人犯数罪,对其应数罪并罚。至于辩方提出的彭长健有自首情节,并没有被法院认定。

    宣判现场>>不满判决结果但未当庭上诉

    2月24日的庭审现场旁听人员很少,只有被告人家属及部分媒体的记者。上午9点,头发已有些斑白的彭长健被带上法庭。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彭长健无期徒刑。宣判完毕后,审判长询问彭长健对判决结果是否有意见时,彭长健回答“有”,但未当庭提出上诉。

彭长健系文强“得力干将”

    据悉,彭长健系工人出身,上世纪80年代进入重庆市渝中区公安分局,由普通民警一直干到渝中区公安分局局长、渝中区区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

    在抓捕悍匪张君的过程中,时任渝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的彭长健得到了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的赏识,后成为文强的“得力干将”。

    彭长健于2005年底被提拔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6年兼任政治部主任和党委委员。

    2009年9月4日上午,彭长健在重庆市委办公厅参加会议期间,被重庆市纪委的人当场带离会场,并予以“双规”,当月27日被批捕。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重庆涉黑“巨贪”刘信勇被判死缓

    重庆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信勇涉黑案,2月24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受贿达3160余万元的刘信勇被判死缓。

    法院审理查明:刘信勇在为他人开发房地产、项目建设上提供便利,为此收受巨额贿赂。刘信勇还积极参加并多次邀约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聚众赌博,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获利2500余万元。据新华社

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获刑12年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碚区原副区长赵文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文锐因受贿9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儿子要出国留学,写下"借条"获企业老板"资助"10万元;以入股分红方式收受贿金……赵文锐为防组织调查收贿金煞费苦心,可法网恢恢,赵文锐难逃法律的制裁。据新华社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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