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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虎首次开口表态:我会重新思考车祸案
2004-06-18 12:00:00 SRC-72
 昨天下午,高虎的代理律师王君洪前往青岛大山看守 所,与高虎进行了近1个小时的谈话。这是高虎被逮捕后第一次与律 师见面。王君洪告诉记者,高虎在看守所内的精神状态还不错,情绪 也比较稳定。“和高虎谈话我感觉他现在的思想比以前成熟了许多”, 高虎告诉自己的代理律师,在看守所里让他有时间重新思考以前发生 的所有事情。   王君洪说,高虎在看守所里可以读报和看电视,他也看了媒体对 他被捕一事的报道,高虎认为,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一步,他也不想 多说什么,他现在能做的就是依照法律程序,相信法律会作出公正的 判决。   王君洪说,在征得高虎的同意后,他决定于今天向法院递交书面 申请,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并将在申请中写明提出变更申请的 具体理由。(宋振涛)   事件回放   2003年3月22日,演员高虎在青岛拍摄电视剧《情错》时,开车 撞倒了灯光师冯子永,致使对方死亡。这起事件引起媒体普遍关注, 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高虎提起公诉。   今年2月24日,青岛市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妻子张屹巍 参加了旁听,这也是高虎和张屹巍事发后的第一次见面,双方在庭审 后的谈话不欢而散。目前,法院尚未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上周,张屹巍从北京赶到青岛,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要求 高虎赔偿包括死亡补偿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4万元。市南法院受理 了此案件。   6月14日,取保候审的高虎返回青岛后,被法院宣布逮捕,并于 当天押往看守所。   法律专家:高虎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高虎曾经强调他是“服从剧组的要求驾驶道具车,没有义务 检查刹车状况,事故责任应由剧组承担”的说法,有关法律专家表示, 剧组只可能负担民事赔偿,而高虎是此案肇事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 能被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据另一法律专家分析,法院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可能意味 着高虎撞人案件的刑事判决部分即将宣判。   圈中好友:高虎是个很善良的人   演员陶虹在听到该消息后大为吃惊:“我不知道他被关押的事情。 也许他有时候会比较鲁莽,但他确实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胡军表示不知道高虎被捕的消息:“高虎曾经表示他很沮丧、愧 疚,对于此事他不想多说。”
编辑:liu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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