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对价格审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2014年07月07日 16:05作者:孙景雷来源:大众网

7月1日,乐陵市水都置业有限公司的张经理按照 “一次性书面告知”的要求,将备齐的相关材料递送到该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从咨询项目申办事宜到拿到商品价格备案批文,前后只用了3天时间。

  7月1日,乐陵市水都置业有限公司的张经理按照 “一次性书面告知”的要求,将备齐的相关材料递送到该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从咨询项目申办事宜到拿到商品价格备案批文,前后只用了3天时间。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今年初,乐陵市物价局对价格审批批实行 “一次性书面告知”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制是指申请人申请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时,服务窗口应当以书面形式将与该申请有关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受理,审核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材料;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作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 

  此外,乐陵市物价局规定对没有做到一次性书面告知,造成申请人反复上门咨询或多次补正材料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诫勉教育或清退。(通讯员:孙景雷)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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