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

2013年02月27日 06:39作者:李钢来源:齐鲁晚报

年底前全省17市都将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新增试点县(市区)将不少于50个,明年将全部推开。

  本报济南2月26日讯(记者 李钢 实习生 张敏) 26日,记者从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公立医院改革范围,选3-4家省、市属三级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为城市三级医院改革奠定基础。此外,年底前全省17市都将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新增试点县(市区)将不少于50个,明年将全部推开。
  长期以来,为弥补财政对医院投入的不足,国家允许医院将药品在加价不超过15%后提供给患者,这就形成了“以药补医”。在这种机制下,医生就有可能开大处方,过度用药。为破除这种机制,2012年10月,我省印发了《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30个县(市区)纳入试点。
  截至目前,全省30个试点县(市区)的72家试点医院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同时进行了补偿机制、价格政策、医保支付、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
  据介绍,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通过适当提高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来补偿,不能弥补的部分主要通过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加以解决。为不增加患者的经济负担,我省要求,医护人员服务价格上调总量不得超过药品加成总量的80%,同时要求将调整的部分纳入医保、新农合报销等。
  此外,为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今年上半年,我省还将以省为单位,启动实施试点医院常用药品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会上,省卫生厅厅长刘奇表示,今年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力争实现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零增长。

  药品降价患者负担不一定减 专家:防止医院出歪招

  “取消药品加成,但服务价格涨了,患者拿的钱会减少吗?”“药品不挣钱了,医院会不会多做检查赚钱啊?”对于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少患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对此,专家表示,患者负担不能只看药品价格,只有财政补偿及时,才能防止医院想“歪招”,避免加重患者负担。

  人均卫生经费提至30元 服务经费总量接近30个亿

  今年,我省将继续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扩大服务范围,使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本覆盖全省常住人口。实施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乡村医生补助不低于2万元 解决村医养老保障问题

  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我省提出要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偿政策,力争今年乡村医生各项补助不低于2万元。同时,要有效解决村医养老保障等问题。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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