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降价患者负担不一定减

2013年02月27日 06:39作者:李钢来源:齐鲁晚报

对于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少患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对此,专家表示,患者负担不能只看药品价格,只有财政补偿及时,才能防止医院想“歪招”,避免加重患者负担。

  ◤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将在我省推开。     本报记者 李钢 摄

  本报记者 李钢 实习生 张敏
  “取消药品加成,但服务价格涨了,患者拿的钱会减少吗?”“药品不挣钱了,医院会不会多做检查赚钱啊?”对于正在推行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少患者都提出了自己的担心。对此,专家表示,患者负担不能只看药品价格,只有财政补偿及时,才能防止医院想“歪招”,避免加重患者负担。
服务价格涨了,报销能否跟上?
  药品不加成了,可服务价格涨了,患者看病能少花钱吗?按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部分服务项目将适当提价。据了解,目前各试点县(市区)主要提高了诊疗、护理、床位、手术等价格。
  例如,平阴县人民医院普通门诊费由1元调整为6元,专家门诊费由5元调整为10元。“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门诊费增加的5元,新农合基金全部负担,个人负担不变。”平阴县卫生局局长姜昭辉说。
  但并不是所有试点县(市区)都能做到这一点。据了解,目前虽然许多地方开展了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但门诊报销还主要局限在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在县级医院门诊看病许多不能报销。这就使得部分患者的费用可能增加。
  “从调研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26日,出席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的副省长王随莲说,“有的诊疗价格调整不及时,有的价格调整后与报销政策不衔接。”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专家徐凌忠指出,想减轻患者负担,不能单单取消药品加成和适当提高诊疗费。“这种方式,能否真的降低患者的负担,降低的药价会不会被其他费用吞噬,还要看实行后的效果。”
  东阿县人民医院是我省率先取消药品加成的县医院之一。2011年10月该院就取消了药品加成,但该县并没有再单独上调服务价格。该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坦承,之所以没再上调服务价格,是因为调整后新农合基金承受不了。而如果将三级医院上调的服务价格也纳入新农合和医保报销,对不少地区的医保基金来说这将是个不小的压力。
业务额巨大,补贴能否跟上?
  药便宜了,医院会不会给看病的人多检查?
  据了解,虽然国家规定医院对药品加成不得超过15%,但实际各医院的药品加成远远超出此数。王随莲坦承,她调研中发现,不少医院的药品加成能达到30%-40%,有的甚至能达到50%。她假设说,一个医院业务收入是3000万元的话,药品收入就要1000万元。取消加成后,这部分差额肯定要得到补偿才行。
  “取消加成后,控制不好,确实有可能会出现给患者多检查大检查的现象。”徐凌忠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就不无担心地表示,“我调研过许多地方,不少县要想做到补偿及时到位还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大减的医院可能就会多给患者进行检查。
  徐凌忠分析说,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哪些检查该做,哪些不该做,患者自己很难分辨。当医院收入不能保障,医院对医生考核办法不变的情况下,医院和医生势必会想各种“增收”办法。“所以,财政及时到位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可能很难有效降低患者的负担。”
  “我们三级医院业务额这么大,政府能补偿得起吗?”一三级医院相关负责人满怀疑虑地说,特别是大型三甲综合医院,业务额有的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估计政府补偿难度较大。“补偿不到位,我们运转都很难啊。要是有补偿,改革当然就不难了。”
  而现实中,一些业务额并不大的试点县级医院,政府的补偿都不能及时到位。王随莲就表示,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试点县财政补偿不到位。“现在的试点县,有中央、省级财政的补贴,地方上拨了钱,要是试点范围扩大了,估计这个钱就难了。”一家试点县级医院的负责人说。
  在徐凌忠看来,要建立畅通的政府补偿机制,才能遏制医院想“歪招”。同时他建议,要全面落实临床路径制度,实行规范化治疗。这样,患者对哪些检查是需要的,也有一定判断,能防止医院出现“大检查”等。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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