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闻 > 第五十六期 > 最新闻报道

有关部门全力封堵邻笨二甲酸酯类问题食品

2011-06-01 21:16:00     作者: 周婷玉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邻苯二甲酸酯类;食品添加剂生产;排查;食品添加物;塑化剂;食品有限公司;风险监测;厂商
[提要] 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获悉,针对日前台湾地区发现的饮料等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的事件,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已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台湾进口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有关部门全力封堵排查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

  新华网北京6月1日电(记者周婷玉)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获悉,针对日前台湾地区发现的饮料等食品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的事件,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已迅速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对台湾进口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等食品及相关食品添加剂的检验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进口环节监管。已停止进口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进一步加大对台湾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检验力度,同时加强对其他相关国家、地区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一律不得进口。已停止进口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已在质检总局网站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热点关注栏目发布并将及时更新。

  二是加强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已对台湾方面通报的问题产品采取召回、封存措施。组织对相关食品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检验,责令立即下架台湾相关企业问题产品。全面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凡发现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将立即采取封存、调查、召回等措施。

  三是加强对企业的排查监管。已组织对相关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或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无使用台湾问题企业生产的“起云剂”等情况,凡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将立即查封处理,查清问题原因和原料采购来源、产品销售去向,发现非法添加的立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经认真排查,广东省质监部门于5月31日检验确认,一台商投资企业“东莞昱延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来自台湾的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主要流向广州、江门、东莞等地,有关方面已对其采取查封和扣押原料、产品及生产设备等措施,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开展调查,有关部门正在彻查产品流向并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风险监测。有关部门已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台湾进口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收集、通报风险监测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切实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经对市场销售的17种含乳化剂的国产饮料进行监测抽检,目前尚未发现非法添加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情况。

  五是有关部门已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列入可能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并明确了相应的检测方法。卫生部门将通过“全国公共卫生热线010-12320”向消费者提供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健康影响和科学知识的咨询。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部署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严防严控。同时,鼓励公众举报问题产品线索及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认真组织调查。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