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收买被拐卖儿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09月28日 07:43作者:邹伟、白阳来源:人民网

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儿童、妇女行为的打击力度研究出台司法解释……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 邹伟、白阳)公安部27日通报,近日,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抓捕和解救行动,成功摧毁一特大拐卖儿童犯罪网络,抓获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01名,解救被拐卖儿童92名,被拐妇女2名。

  今年3月,河南郑州警方在侦查一起拐卖儿童案件时,发现贺某某等多人长期在云南、河南、河北等地实施拐卖儿童犯罪。郑州警方随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在深入侦查中,警方发现一个涉及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多省份有组织贩卖儿童的特大犯罪网络。案情上报后,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并召开专案协调会,部署涉案地警方迅速开展专案侦查,要求彻底查清该犯罪网络和犯罪事实,坚决予以打击。经过艰苦细致的侦查,警方查明该犯罪网络组织分工明确,上下线运作独立,作案手段隐蔽,“上线”在云南文山、昭通、四川凉山等地拐骗、收购儿童,由专门“送货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自驾车将被拐儿童送到指定省区,最后交由“下线”进行转卖。9月11日,公安部指挥河南、云南、四川、山东、广西等11省区警方同步开展抓捕解救行动,成功摧毁该特大拐卖犯罪网络,贺某某、闫某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持续不懈的打击,打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拐卖儿童、妇女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反拐工作任重道远,个别地区拐卖犯罪依然突出。针对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等问题,公安部正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执行好刑法第241条规定,加大对收买被拐卖儿童、妇女行为的打击力度研究出台司法解释,在严惩拐卖犯罪分子的同时,依法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并多策并举集中整治买方市场;对出卖亲生子女的,也将依法严惩,坚决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公安部:收买被拐卖儿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石慧
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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