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偿补习教师将被辞退

2011-02-24 18:34:00    作者:隋乔   来源:大众网  

  主管部门将对从事或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解聘、学校不得对2011年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大力推进“选课走班”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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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济南2月24日讯记者 隋乔)今天上午,记者在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了各项保证素质教育发展的工作措施,主管部门将对从事或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解聘、学校不得对2011年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大力推进“选课走班”制等。

    为建立规范办学长效机制,保障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从2011年起,将把学生课业负担作为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计划》提出,将完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违规办学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惩处。同时,还把禁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习纳入教师考核和学校聘用合同管理,实行教师年度考核有偿补习“一票否决制”;对从事各种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严重者可解聘。

    在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面,《计划》提出,在推动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的基础上,积极开设选修课程,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尽快全面实现“选课走班”教学。学校不得对2011年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和班额,新建高中不得超过50个班,现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控制班额,到2015年班额达到50人以下。

    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方面,《计划》提出,将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日常运转、维护和开展公益性活动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个城区、县(市)都建设至少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计划》还提出,在未来五年内,将积极推进高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行分类考试、多元录取、自主选择的高等教育选拔机制,适时适当的将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状况的指标体现到高考成绩中区。同时,要积极改进高考命题方法,选拔。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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