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未成年 传递温暖

2018年11月05日 11:17作者:来源:大众网

孙丽华,女,1976年,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自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共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近400件,用诚心、爱心和细心塑造了“最美未检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孙丽华,女,1976年,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1997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自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共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近400件,用诚心、爱心和细心塑造了“最美未检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创新办案机制,撑起法治的绿荫

  2012年9月,淄川区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孙丽华也由公诉科未成年人办案小组组长调任未检科科长。

  上任伊始,面对新刑事诉讼法尚未生效,无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现实状况,孙丽华潜心学习和研究未成年人司法理念,逐渐形成了社会调查、不捕不诉风险评估、文书说理、品格论证、考察帮教援助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系统性办案机制。

  同时,结合派驻基层检察室在检察职能延伸方面的特殊优势,起草制定并报经院党组研究通过了《未检工作与派驻检察室工作衔接暂行办法》,通过在四个派驻检察室设立未成年人“爱心关护站”,探索推行“独辅划分”职能发挥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联合开展多方位考察、帮教预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普法宣传教育。五年来,通过对辖区25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品格论证,根据调查论证分析报告依法进行宽缓处理,先后使72名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其中7人考上了大学,无一人重新犯罪。当曾经的涉案当事人或捧着珍贵的入学通知书,或拿着鎏金荣誉证书一次次走进未检科分享着点滴的进步与喜悦时,孙丽华觉得她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那些年轻人收获的喜悦,在她那里都是加倍的。

  打造未检品牌,搭建社会关爱平台

  孙丽华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未成年人走上歧途原因的分析,力争在源头解决问题,孙丽华逐个了解区相关聚能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明晰出“搭建平台、聘请专家、媒体推广、定期交流”的工作思路,并与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广电局等单位进行对接沟通,通过聘请39名“爱心守护大使”,牵头联合成立了“苗苗工作室”。2018年5月,在“爱心守护大使”的提议下,孙丽华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与网吧经营混乱有关的问题,向淄川区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发出关于加强网吧监管的检察建议。建议得到采纳后,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拉网检查3次,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5件,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苗苗工作室”的成绩迅速得到肯定,成立当年即入选淄博市“守护安全?促进健康”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护航项目,入选全省十大未检工作品牌,国务院妇儿办、团中央等各级领导多次考察给予肯定。在成绩面前,孙丽华并没有骄傲和自满,而是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工作精神,将“苗苗工作室”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展到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学校,在全区各中小学开设“苗苗课堂”,亲自担任法制辅导员,带领未检科的干警们一起走进校园、走进课堂,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检察防火墙”。

  实施心理疏导,让问题少年迷途知返

  17岁的蒲某是一名中专生,家在山区,一家人省吃俭用供他上学,可他沉迷网络,没钱充值游戏卡,多次翻墙撬窗潜入学校食堂盗窃现金9000余元。直到案发,父母才吃惊地发现孩子走上了邪路,旷课、抽烟、偷盗,由“好学生”变成一个“坏孩子”,父母又伤心又着急。

  孙丽华接手这个案子时,她刚刚通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的学习,一番心理学的学习让她在办案时,会多一个视角去看待问题。经过对类似案件的分析,她认为不应当“以办了之”,对“问题孩子”适当介入心理干预将意义重大,她主动联系了淄博市心理卫生协会的专家,对蒲某及时实施了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通过心理测试,心理医师指出蒲某存在的问题,开具“心灵处方”,同时也为孩子的父母“把脉”,积极营造温馨的生活氛围。鉴于蒲某是初犯,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验期内进行考察教育。最终,蒲某戒除网瘾,痛改前非,凭借一技之长谋得一份就业的机会,并很快成为单位的业务能手。

  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对孙丽华的触动很大,她又积极倡导并建议以院里的名义与淄博市心理卫生协会签订共建协议,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首家“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克服单纯就案办案的思想,取得明显效果。

  跟踪教育帮扶,人文关怀暖民心

  孙丽华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自小是孤儿,妻子病逝,1岁多的儿子由岳母帮助抚养,岳父患有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涉嫌强奸罪的赵某被逮捕,家庭失去经济收入,处境艰难。孙丽华带着牛奶、花生油和玩具,驱车赶往几十里外的山区,看望赵某的岳父母和孩子,面对愁云密布、老弱病残的一家人,她心情很沉重。在赵某被判刑入狱后,孙丽华决定延伸工作触角,定期对赵某跟踪回访,主动与其家人“结亲”帮扶,通过电话或上门走访了解情况,她还多次联合院工会、团支部对赵某家人进行资助,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还积极与当地居委会、司法所和区民政局联系、协调,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赵某家人办理社会救助。赵某视检察官为亲人,积极改造悔过自新,目前出狱后找到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家里重现欢笑。邻居们都说:“检察官不仅依法办案,还非常有人情味,为一家老小跑前跑后,救了这个家了!”

  近年来,淄川区院未检科被确立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被省院评为“看得见的正义,未检工作基层行”先进典型,多次荣获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十佳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人民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多次进行宣传报道,受到国务院、最高检、团中央领导的好评。孙丽华本人也因工作业绩突出,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先后荣获省级“优秀检察官”,市级“先进工作者”“优秀公诉人”“优秀办案能手”,区级 “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刘美显

本文相关新闻